2023年高昌区共收到吐鲁番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610万元,报备实施4个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有关规定,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吐鲁番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事后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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