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我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吐鲁番沈宏化工工业园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吐鲁番沈宏化工工业园工业固废处置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吐鲁番沈宏化工工业园
建设内容:新建1座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
联系人:刘顺
联系电话:189099527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991-7987546
邮 箱:12056449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