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上限

作者:     来源: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部门

检查评查、上限

备注

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高昌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河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七泉湖镇污水处理厂

现场检查,联合检查

高昌区住建局

年平均检查1次,年内最多检查2次

2

重点流域河(湖)涉企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情况

高昌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大河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现场检查,自行检查

年平均检查1次,年内最多检查2次

3

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高昌区辖区涉危险废物企业22家

现场检查,自行检查

年平均检查1次,年内最多检查2次

4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情况

涉气重点监管企业9家

现场检查,自行检查

年平均检查1次,年内最多检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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