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按照《关于废止一批市人民政府文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区党办电〔2016〕164号)文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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