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渠道,以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参与安全生产共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社会公众可通过多种渠道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快速举报。举报信息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照《高昌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以下行业领域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谎报瞒报发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其他安全生产举报
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举报的核实、处理,提出奖励建议”规定,关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航、铁路、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二、鼓励实名举报
(一)提倡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匿名举报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核查属实后将难以发放奖励。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被举报事项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正在调查处理的;
(二)被举报事项已被责令限期改正,正在责令期限内的;
(三)被举报事项在举报前已排查出举报事项并列入整改计划或已整改的;
(四)经核查,举报事项不存在或者无法核实的;
(五)举报事项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六)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的;
(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举报奖励规定,对同一举报事项已给予奖励的;
(八)具有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四、权益保障
(一)系统管理和举报件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二)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举报途径
(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或“12345”热线。
(二)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55-8526641。
(三)高昌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55-8523283。
(四)应急管理部官网举报入口:https://www.mem.gov.cn/
(五)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六)现场举报地址及来信举报邮编: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264号高昌区人社综合楼4楼高昌区应急管理局414办公室(8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