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2024年12月31日起,我区受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经高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14时启动高昌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高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修订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3)中小学、幼儿园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
(4)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5)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片区)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停产、降低装载量/装载频次、停用国IV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等措施。钢铁行业的焦炉、转炉、电炉、烧结机、球团、石灰窑工段,焦化行业的焦炉,石化行业的炼油系列常减压蒸馏生产负荷、化工行业乙烯装置生产负荷、储罐周转量和周转频次、装载量、装载频次,煤制氮肥行业的新型煤气化工艺、固定床常压间歇煤气化,电解铝行业的电解槽、火法碳渣处理线、脱硫系统大修、铝灰炒灰工段,氧化铝行业的熟料烧成和焙烧工段,其他冶金行业的熔炼炉、回转窑、多膛炉和冶炼系统等行业/工段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实施限产停产、停用国IV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小微涉气企业停用国IV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管控措施。砖厂、砂石场、大宗煤场停止露天作业。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火爆竹。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