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高党区乡振发〔2024〕3号)、《关于同意实施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4〕3号)、《关于同意变更2024年送茶入户项目计划有关事项的批复》(高党农领办〔2024〕9号)文件要求,2024年高昌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准备组织实施项目5个,安排资金1889万元。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昌区送茶入户项目
1.实施地点:高昌区各乡镇(片区)
2.建设内容:为全区各乡镇(片区)困难群众1734户,每户购买4.5公斤低氟茶,每公斤32元,计划总投资24.9696万元。
3.补助标准:总投资24.969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24.9696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4年5月底完成
6.实施单位: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
7.绩效目标:送茶入户项目是遏制饮茶型地氟病(地方性氟中毒)蔓延的有效措施,通过倡导大力推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逐步解决困难群众长期饮用超标茶的,影响健康的问题,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二、火焰山镇巴达木村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火焰山镇巴达木村
2.建设内容:停车场附属设施,27.5万元;场地硬化6000平方米,110元/平方米,66万元;公厕180平方米,2800元/平方米,50.4万元。
3.补助标准:计划总投资143.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143.9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4年3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7.绩效目标:通过实施项目,本项目建设覆盖吐玛市场的停车场,对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树立城镇好形象,减少道路拥堵,增强区位优势,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并节约土地资源,提供灾害时的避难空间。
三、火焰山镇青年就业基地项目
1.实施地点:火焰山镇巴达木村
2.建设内容:新建青年就业基地1594.57平方米,地上二层,303.12万元;建设配套等附属设施66.97万元,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含项目前期费),具体价格以审计价为准。
3.补助标准:总投资4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400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3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7.绩效目标:该项目位于群众发展仓储运输业,依托周围商圈,实现劳动力再就业,提高辖区周围群众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在提高群众收入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火焰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1.实施地点:火焰山镇巴达木村、西游村、二堡村
2.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500立方水池一座。造价241万;排污管线,管径为400,管材为双臂波纹管,埋深2.2米,单价850元/米。总长度为2000米,合计170万元。检查井30座,结构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单价4000元/座,合计12万。购置吸粪车一辆,造价25万元。项目总投资470.1304万元(含项目前期费),具体价格以审计价格为准。
3.补助标准:总投资47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470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3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7.绩效目标:解决群众的日常出行和农业生产问题,农户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居住环境改变。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能有效处理村民的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均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电话:0995-12317;0995-852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