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2023年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高昌区作为吐鲁番市中心城区,在建设繁荣富裕和美幸福的现代化吐鲁番新篇章中肩负光荣使命2023年,高昌区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吐鲁番和高昌区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535”工作思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现通过基础数据分析来全面总结我区2023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等总体水平。

一、总体质量状况

截至目前,高昌区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授权专利共计119专利(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105件,外观专利4件),食品农产品认证29张(其中有机产品证书5家,其他证书24张),强制性产品证书12张,管理体系证书75张,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18张服务认证3张高昌区现有A级旅游景区22处,其中5A级1家,4A级6家,3A级11家,2A级4家世界文化遗产2项(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5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星级酒店16家,星级农家乐24家,精品民宿22家;建设示范园19个、葡萄标准化基地建设1.9万亩,特色林果观光采摘园7个、累计完成葡萄架势改造26446.99亩。

二、质量分析

一)产品质量

1.工业产品质量。2023年,高昌区全面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围绕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坚决防范化解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

1.1运用抽检方法,严格监督产品质量。年初按照自治区、吐鲁番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全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根据抽查计划对汽柴油、复肥、建筑材料、水泥立柱、食品相关产品、农资产品、纤维制品、商品煤燃气产品等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全面进行抽检2023年全区工业产品抽查工作质量合格率为96.7%。根据抽查产品类型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1产品监督抽检统计表

产品类型

抽查产品数

(批次)

合格产品数

(批次)

不合格产品数(批次)

产品合格率

纤维制品

93

89

4

95.7%

燃气相关产品

29

29

0

100%

建筑材料

27

27

0

100%

车用汽

22

21

1

95.5%

商品煤

11

11

0

100%

化肥

10

10

0

100%

煤改电相关产品

10

10

0

100%

食品相关产品

7

7

0

100%

滴灌带

3

1

2

33.3%

农膜

1

1

0

100%

合计

213

206

7

96.7%


由表1可以看出,今年重点抽查的产品为纤维制品,抽检数量占抽查产品总数的43.7%合格率95.7%、燃气相关产品抽检数量占抽查产品总数13.6%合格率100%、建筑材料抽检数量占抽查产品总数12.7%合格率100%、车用汽柴油抽检数量占抽查产品总数10.3%,合格率95.5%等。


图表2中可以看出,除了滴灌带以外其他产品的合格率均在95%以上,下面重点分析滴灌带产品抽检情况。造成滴灌带产品抽检率低的原因,一是抽检工作靶向不准,抽检批次少,导致处在监管盲区的产品没有被抽到。二是滴灌带生产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生产水平低,导致不合格滴灌带从源头流入市场。

1.2开展各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确保工业产品质量保持好且稳定状态。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严格要求经营主体落实76号令,专项行动中,共检查电动车及配件销售企业56家,其中立案1起,已结案(处罚5000元),下架加装、改装电动摩托车0辆,责令下架无厂名厂址头盔30个;开展“煤改电”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检查了待安装的配电箱、电取暖器、高温辐射板、电线电缆等重点设备,共取10批次样品送自治区质检院检验,其中电取暖器5批次、配电箱3批次、电线电缆2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检查经营户108家,下架“无中文标识”“三无产品”塑料购物袋约1100公斤;开展儿童玩具检查、检查玩具销售单位145家,下架“三无”产品(儿童玩具)379个;除此之外重点检查节水产品、消防产品、文具、母婴用品等与群众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业产品,共检查200余家。

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主体有比较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理念,有少部分经营主体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质量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过程控制记录和出厂检验等落实不够。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经营过程中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1.3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不合格处理力度。我区已经完成对涉嫌监督抽查不合格单位的后处理。通过后处理整改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提高了经营者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意识,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2024年将持续做好后处理工作,并通报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二是重点监管滴灌带等不合格率高的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市监局联合检测机构,对辖区内滴灌带生产企业开展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密切关注检验结果,严厉打击生产劣质滴灌带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同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需求,找出质量管控薄弱点,引导企业严把质量安全关,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质量高昌区长期以来非常重视食品质量问题,在食品供应链中,食品的安全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水平。

2.1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质量水平。为了更好地了解辖区食品质量水平,进一步做好监管和提升食品质量,高昌区制定并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高昌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4个抽检计划其中:2023年高昌区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专项抽检计划、2023年高昌区三小食品专项抽样计划、2023年高昌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2023年高昌区你点我捡专项抽检计划。

4-12023年各抽检计划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抽检计划

抽检样品批次

不合格样品批次

样品合格率

1

2023年高昌区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校园专项抽检计划

105

1

99.05%

2

2023年高昌区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三小食品专项抽检计划

12

0

100%

3

2023年高昌区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15

0

100%

4

2023年高昌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

265

2

99.24%

总计

397

3

99.24%


以上表所示,2023年高昌区食用农产品任务265批次,截至目前,食用农产品任务完成率为100%,检验完成率为100%,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24%。不合格样品包括香蕉1批次、豇豆1批次,不合格项目包括噻虫嗪、灭蝇胺2个项目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人员密集餐饮场所食品任务105批次,抽样完成率为100%,检验完成率为100%,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9.05%其余小餐饮和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共27批次,抽样完成率为100%,检验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综上分析,高昌区食品质量处于较好和稳定的状态,抽检合格率高于吐鲁番市平均水平,但市场上仍存在少量不合格产品,监管上存在高风险重点食品靶向不准,导致一些不合格食品没有被抽到等问题。

2.2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调整2024年食品抽检计划,增加食用农产品检测批次,增大检测基数。二是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要做到全覆盖又要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高发率(韭菜、白菜、豆芽、豇豆、香蕉等食用农产品),同时加大农村地区的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提高农产品的不合格率。三是必要时邀请专家对承检机构开展检查,督促指导承检机构按操作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3.农畜产品质量。2023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在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

3.1农畜产品基本情况。高昌区产地检疫动物56.5507万头(只、羽),其中猪1.7849万头,牛3.8044万头,羊6.9233万只,禽类3.9748万羽,水生动物40万头只,其他动物0.0633万头只屠宰检疫动物22.3019万头(只、羽),其中猪1.3959万头、牛0.8811万头、羊11.7138万只、禽8.3111万羽,“瘦肉精”抽检4312份(其中牛907份,羊2553份,猪852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合格)。今年截至目前高昌区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已经完成93.8792万头/只/羽,其中完成牛口蹄疫免疫9.3759万头;羊口蹄疫免疫24.6194万只;猪口蹄疫免疫4.6377万头,骆驼(鹿)口蹄疫免疫0.0171峰;小反刍兽疫免疫23.1607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鸡13.7006万只/羽,鸭0.2155万只/羽,鹅0.112万只/羽,其他禽18.0403万只/羽,布病免疫3.722万头只,其中牛0.1795万头、羊3.5427万只。

3.2农畜产品检疫合格率。认真做好集中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科学评价免疫效果。春季集中免疫结束后,我站深入各乡镇、片区、街道,在所有村级防疫员负责片区全覆盖对牛羊、猪、鸡等抽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等,共开展血清学监测4832份样品,免疫抗体水平远超国家标准,其中:检测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H5N5800羽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6.25%2022年700羽份合格率94.85%);检测禽流感H7N5800羽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6.25%2022年700羽份合格率91.14%);检测羊O型口蹄疫710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2.81%2022年399份合格率86.47%);检测牛O型口蹄疫580头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1%2022年323份合格率91.95%)、牛A型口蹄疫580头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1.72%2022年323份合格率91%);检测猪口蹄疫72头份、免疫抗体合格率86.11%2022年77份合格率72.72%);检测羊小反刍兽疫苗710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6.76%2022年399份合格率91.47%);羊布病非免疫检测710份2022年400份),牛布病非免疫检测580头份2022年323头份),均为阴性合格)。保证了我区畜禽建立了坚强的免疫屏障,为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3.3农畜产品监管情况。一是规范检疫出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应用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溯源信息真实无误。二是核查纸质版检疫证明库存底数,及时回收已发放检疫证明,防止检疫证明流失。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学习,通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视频培训会、邀请自治区专家现场培训、各乡镇官方兽医互帮互学、个别人员手把手传教等方式,全区34名官方兽医全部掌握了出证的方法和技巧。四是无缝衔接完成检疫无纸化出证,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培训和试行操作,自7月1日起,高昌区顺利开展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春秋集中免疫分别举办村级防疫员共202人培训,开展了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做好了各类兽用疫苗的订购、保管和供应,并做好了台账管理。及时开展免疫督查,推进免疫进度。

高昌区成功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原发性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截至目前我区未发重大农产品质量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我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合格率达到相关要求。

(二)工程质量

20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日常监督依法依规、严谨务实,质量验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质量投诉处理及时、客观公正,全区未发生一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总量0起,辖区工程质量整体良好

1.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2023年共监督工程86项,总投资约194.4881亿元,总建筑面积126.0891万平方米。其中在建工程60项,待竣工验收项目14项,长期停工项目12项。房屋建筑工程71项,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18.793025万平方米,总投资189.6336亿元;市政工程15项,总长度约35.8千米,总投资约4.8545亿元;装饰装修工程1项,总面积约309.77平方米,总投资约577万元。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44项,建筑面积55.0977万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1.3827亿元。

2.在建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及实体抽测情况。针对涉及主要功能和结构安全的钢筋原材、外墙保温材料、水暖管、电缆线原材、防水原材等进行抽查、抽检,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和抽测,其中混凝土实体强度等级采用回弹抽测了43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合格率为100%

3.开展建筑工程监督执法检查情况。一是重点对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合计186余次,共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36份,提出质量安全隐患1340条;其中:质量限期整改通知书101份、提出质量问题710条,质量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提出质量问题68条;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75份、提出安全隐患343条,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5份、提出安全隐患219条,现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对现场检查出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不力、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共行政立案1起,罚款金额合计4万元,其中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质量立案0起,0起已结案,处罚金额0万元,其余0起办理中。二是积极主动帮扶企业提标提质。聚焦重点工程,主动服务,靠前提供技术指导,引导各施工单位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来,组织辖区7个项目获得吐鲁番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4个项目获得建筑工程“火洲奖”(市优质工程)评选项目、1个项目获得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自治区优质工程)评选项目、1个项目获得自治区级居住品质示范样板项目、3个项目获得自治区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进一步促进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水平提升。三是扎实开展材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对职责范围内在建项目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情况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聚焦钢筋、混凝土、掺和料、外加剂、砖及砌块重点材料,严抓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程序,对材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复验报告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对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实施情况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现场回弹等方式实测抽检混凝土构件强度,多措并举确保进场材料货真质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检查项目86个,查出建筑材料质量问题隐患0条,下发整改通知单0份。

(三)环境质量

2023年,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5天,优良天数226天,优良天数比率62.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为Ⅰ类水质,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优于Ⅲ类水质。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1.联防联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1月份以来高昌区空气质量受气压等因素影响明显下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将恒泽煤化、燃二玻璃、万盛橡胶、瑞德化轻、高昌热电等5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并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通过采取巡查督导、在线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管控措施执行到位、应急减排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开展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能力建设清单数据源收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14个乡(镇、场、街道、片区)、21家涉气企业以及发改、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环卫、城管等区直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培训,对辖区加油加气、交通运输、农业机械、集中供暖、建筑工地等相关清单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三是深入开展园区废气治理,将恒泽、万胜橡胶、天山水泥等12家涉气企业纳入管理清单,强化管理。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经开区对园区“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散乱污”企业。四是压实管理责任。先后编制了《高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分设7个一级网格、14个二级网格以及92个三级网格,推进环境监管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五是开展涉VOCS企业、汽车修理行业、加油站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00余家次。六是推进燃煤烟气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高昌区建成区13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完成拆除11座。强化工业炉窑管理,推进实施“一炉一策”精细化管理,对全区16家重点企业的21台工业炉窑进行摸排建立管理台账,积极推动吐鲁番燃二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新建一座60㎡的燃气窑炉,替代原燃煤窑炉,解决SO2、NOx超排放总量问题。六是严格煤质监督和散煤管控。对全区散煤经营点底数进行了再次摸排,确定散煤经营点12处(证照齐全),先后对散煤经销点开展专项检查3次,对4家证照不全的散煤点进行了关停。七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开展柴油货车路查,查获大车违法行为976余起,处罚金额17.33万元,开展机动车车辆检测1108辆,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2643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检256台,处罚3台,处罚金额1.5万元。八是加强面源污染整治。督促加大道路清扫、洒水、喷雾频次,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共下发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109份,提出问题149条,整改率100%。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建立区、乡(镇、场、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网格,累计出动车辆45辆次,执法人员112人次,现场教育农民67余人次,发现存在问题隐患35件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利用周一升国旗,组织各乡镇开展《高昌区禁烧通告》宣讲并张贴。将禁鞭区由中心城区扩大到全区3个街道办事处、所有工业园区及乡镇,在除夕、元宵重大节假日期间,多部门联合组织4000余人次开展禁鞭巡查,及时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九是加强餐饮油烟监管整治,912家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查处露天烧烤摊位30处,取缔幸福路、广汇路平安小区门口煤烟烧烤2处。十是加强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砂石料、储(洗)煤场扬尘整治,督促7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完成了露天料库改造工作、6家砂石料场开采湿法降尘作业设施改造、9家储(洗)煤场封闭煤仓建设及雾炮车、吸尘车购置。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不断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间歇性超标问题,推动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及自行监测方案完成医疗废水各项指标监测与数据上报,确保医疗废水安全处理处置。二是持续开展城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城区黑臭水体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问题1处,已完成整改。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环境问题10个,已经整治到位。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吐鲁番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排查了辖区4条河流(湖泊)沿岸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完成艾丁湖9.14公里岸线和4条河流岸线部分排查任务,未发现入河排污口。四是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镇3乡1场2片区,75个行政村(队、社区)已全部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前累计已实施18个行政村(社区、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24%。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防范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严格落实吐鲁番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土壤污染管控,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体系,将沈宏、恒泽等重点企业纳入管理清单,强化监管。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不断加强,完成了吐鲁番市裕润钢铁工贸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及风险评估。申报中央资金530万元用于吐鲁番市裕润钢铁工贸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年底前完成该项目评估。恒泽煤化绿色改造已经完成,待验收。二是加快推进采矿企业土壤恢复治理,七泉湖矿区均已完成环保整改前期测图工作,完成27平方公里区域航测外业任务及内业成图处理工作,其中吐鲁番市煤矿、沈宏煤业一矿、二矿、三矿、四矿、五矿、新宝华矿业七泉湖煤矿、星亮煤矿位于灭火项目范围内,按照火区治理与地质环境治理相协调,先火区后地质环境的治理要求,火区治理完毕后,该区域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也随之治理完毕。国源矿业肖尔布拉克煤矿已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豫新煤矿矿区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拆除已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原七泉湖二居委会煤矿由自治区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按照评审通过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已完成北部及南部边坡的削方工程、西部的废料也已回填至采坑,现场裸露的煤层已全部覆盖,该恢复治理项目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指导企业申报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48家企业申报工作已完成,完成率100%。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及危废处置单位加强医疗废物贮存、安全转移处置。

(四)服务质量

1.养老服务质量。

1.1全力确保涉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做好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持续开展2023年度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区民政局联合消防救援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安全生产日巡查、周自查、月检查、月演练的工作要求,采取日常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电气线路安全和服务质量、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2023年年初以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32余次、64余家次,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8条,立查立改27条,限期整改11条。二是做好养老机构消防验收达标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评估验收组,对我区2家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实地评估验收工作,通过各机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及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多个方面验收打分,我区2家养老机构均通过了验收。同时,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区民政局坚持抓落实,督促各机构逐条对照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1.2开展对养老机构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一是将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与专项行动排查合并进行。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同时要求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老年人对“保健”产品和服务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其理性消费。二是走进养老机构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老年服务对象进行宣传、讲解,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老年服务对象防骗能力、辨别能力。持续针对防范养老诈骗进行专题宣传,充分运用微信等网络载体推送案例警醒,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知识,提醒中老年提防新型骗局,切实扩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1.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强人员培训。2023年度高昌区民政局组织养老机构法人(负责人)及养老护理员参加由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举办的各类照护培训6场次,参加人员76人次。通过以上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政策水平、职业素养、安全意识,推动了我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的提醒》,及时将我区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资源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分类进行整理,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养老类信息24条。三是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坚持标准引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全区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工作部署,我区民政局积极配合,于10月初完成了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

2.餐饮服务质量

2.1打造特色知名餐饮系列品牌。为推动全区大型特色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与吐鲁番市餐饮协会沟通,搭建全区餐饮企业交流协作、共谋发展的平台。为保护并弘扬老字号餐饮品牌,积极引导老字号开拓创新,融入现代消费理念,提升老字号整体形象。树立吐鲁番形象,打响吐鲁番品牌,提升吐鲁番品味,加快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昌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餐饮协会等多家单位牵头,3月20日在高昌区技工学校举办杏花季“百村千味万香”吐鲁番旅游名小吃大赛就卫生、色、香、味、形、技能、特色及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评出32个奖项,特等奖4名、金奖8名、铜奖12名,并现场给予表彰。

2.2推动绿色餐饮,践行餐桌绿色文明。在商务领域重点餐饮企业号召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注重环保、节约资源、保障食品安全,并引导消费者形成健康、科学的饮食消费模式宣传推广“光盘行动”,引导企业实行分餐和公勺、公筷、双筷制,要求餐饮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公益广告和光盘行动等节约标识,引导就餐人员自觉践行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理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践行绿色餐饮。一是深入宣传。积极组织广大餐饮企业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主题宣传活动,合理设计菜单,减少食材浪费,提供健康、营养的菜品,引导消费者形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二是通过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绿色餐饮和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大众积极参与。餐饮行业应自觉践行绿色理念,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管和督促,确保绿色餐饮的落地实施。支持餐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研发环保、节能的烹饪技术和设备,推动绿色餐饮的技术进步。

2.3引导企业形成亲民惠民餐饮市场。为进一步平抑大盘鸡、拌面、牛肉面等餐饮市场价格,引导企业形成亲民惠民的餐饮市场消费价格,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对我辖区餐饮企业进行引导,鼓励企业对大盘鸡、拌面、抓饭、牛肉面等市民日常主要食用的餐饮种类市场价格进行下浮工作。同时,对我辖区500餐饮企业及个体户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开展餐饮消费不同价格和消费层次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建立健康消费心理,合理消费、文明用餐。

2.4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夜间经济品牌。为保证我区夜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便利消费的现实需求,释放“夜市经济”最大活力,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发展,对辖区福爱夜市、西游夜市、西域卡思酒店夜市等各大夜市发出倡议,倡议夜市商品价格“接地气”,合理降低夜市物价,争取打造全市物价最低的夜市,吸引消费者,依靠薄利多销提升夜市竞争力和商户收益。

3.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3.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我区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0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维吾尔医医院1家,一级综合医院3家,妇幼保健机构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村卫生室7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4家,民营医院4家,门诊部2家,诊所62家,医务室2家。

3.2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域服务能力。科学设立组织构架,组建以高昌区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总院,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11家乡街道、片区)卫生院及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医共体分院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照“六统一”的原则,下设医共体办公室和十大管理中心、六大共享中心,进行医疗资源整合,构成医防融合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县域内人力资源、检验检查、消毒供应、后勤保障等资源共享。依托医共体建设,由医共体总院牵头,城区医疗机构帮扶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师下沉”“名医工作室”“以科包院”等方式落实优质人力资源、设备、技术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23年,城市医疗机构骨干医师40名,累计下沉659人次,坐诊421人次,教学查房328人次,开展业务培训、学术讲座133场次,现场累计培训医护人员1389人次。为进一步提升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健康服务水平,缓解群众就医难问题,由区卫健委组织安排,医共体总院及分院分别选派15名在耳鼻喉科、心脑血管科、眼科、妇科、神经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科等方面有资质的医生分别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各种义诊活动,在服务医共体成员单位辖区老百姓的同时提升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诊疗水平。2023年,开展义诊活动44次,参与医务人员436人次,受益群众达10160人次。

3.3规范医师执业管理、提升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一是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高昌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区卫健委、公安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高昌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部门职责,由区卫健委牵头,各部门协同发力,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高昌区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班下设综合组、政策组、督导组、线索组、办案组、宣传组等六个工作组。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导组对部分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访谈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检查医疗卫生机构68家次,下发整改意见书32份,发现问题65条,其中落实整改65条。医疗卫生单位自查梳理问题24条,已整改或做出说明24条。检查中未发现涉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二是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行动。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协调,区人民医院、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4家民营医院开展依法执业联合检查,共发现问题87条,截至目前,共整改问题64条。是组织辖区内正在营业的57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会,对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并对如何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相关要求。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执业水平,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筹执法监督和政策帮扶,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针对高昌区中小型企业数量多,生产条件差,质量管理基础薄弱,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引导作用、标准化的规范作用、计量的保障作用、质量管理的促进作用、监督执法的扶优治劣作用、产业政策的淘汰作用等各种质量手段,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在切实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杜绝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现象,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塔城。要加大行政执法和宣传曝光力度,大力宣传名优企业,曝光质量失信企业,严格执法,促使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转移,达到扶优治劣的目的,促进我区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管工作

依法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质量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等方式督促整改。部门间要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有效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发挥职能优势抓好服务,确保我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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