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高昌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定点机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广大从业人员、各定点体检机构:

提高服务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健康证现将高昌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象及机构公示如下:

一、健康检查从业人员范围

(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人员

(四)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分装或质量检验的人员

二、办理《健康证》需提供相关核验材料

(一)从业场所相关材料

1.食品类:《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小作坊经营登记证》、《小餐饮食品经营登记证(以上材料有其一即可)

2.化妆品类:《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化妆品生产或相关内容)、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企业信息资料管理界面截图。(以上材料有其一即可)

3.公共场所类:《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生活饮用水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饮用水供水服务或相关内容)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消毒产品生产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生产消毒产品)或《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有其一即可)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从业场所用人单位公章。

(二)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存档)。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申请单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2、附件3

(四)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存档)。

三、相关要求

1.各定点机构应严格按照流程查验体检人员资质,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做好健康检查的登记和汇总工作,定期将工作情况报区卫生健康部门。

2.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诊疗操作规范开展健康检查,保证健康检查质量。

3.符合条件的以上从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卫健委指定的体检机构参加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明,任何指定机构不得推诿、拒接。

4.各医疗机构要在明显位置公示预约服务流程、检查收费标准及每周办理体检时间和办证时限,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证宣传指引。

特此通知。

高昌区卫健委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高昌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定点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服务时间

咨询电话

1

高昌区人民医院

周五上午

6260208

2

高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

服务中心

周四上午

8533736

3

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周一、三上午

8532979

4

老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周二上午

8830431

5

亚尔镇卫生院

周一至周六上午

6261027

6

葡萄镇卫生院

周二、四上午

8570197

7

二堡乡卫生院

周一、四

上午

8693122

8

大河沿镇卫生院

周一、三

上午

8644120

9

胜金乡卫生院

周一至周五上午

8680179

10

恰乡卫生院

周一至周五上午

8671082

11

七泉湖镇卫生院

周一至周五上午

6260692

12

艾丁湖镇卫生院

周一、三、五上午

8610097

13

三堡乡卫生院

周二、四

上午

8691213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申请单

企业名称

体检人员姓名

体检人员身份证号

企业类别(五选一)

拟申请健康检查类别(五选一)

1.食品类£

2.化妆品生产类£

3.公共场所类£

4.生活饮用水类£

5.消毒产品生产类£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人员£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5.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分装或质

质量检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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