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吐鲁番市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七泉湖矿区新域矿井及选煤厂120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吐鲁番市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七泉湖矿区新域矿井及选煤厂120万t/a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井田面积5.42km2,设计开采能力为120t/a,井田内可采煤层共10层,依次为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13、10、7、6、5、4、3、2、1以及侏罗系下统八道湾组A2矿井开拓方式为新掘主、副斜井和斜风井,属于高瓦斯矿井矿井一、二水平为低瓦斯矿井三水平瓦斯矿井

20231国家能源局国能发煤炭〔202311对本项目予以核准核准建设规模1.20Mt/a,井田面积5.42km2,同时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

20231月,公司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吐鲁番市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七泉湖矿区新域矿井及选煤厂120万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fNbhuqcSuDuzy51yP6dZQ提取码:y6ev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为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管理部门和其他组织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DQt8sPiMSR18_RZKQEJKg提取码:616a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了解情况和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吐鲁番市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187号商务综合楼7楼

:朱壮志

联系人邮箱:49098153@qq.com

联系人电话:0995-8520776

评价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18号

陈工

联系人邮箱1328512613@qq.com

联系电话:0351-411675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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