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吐鲁番广牧普华商贸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吐鲁番广牧普华商贸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吐鲁番广牧普华商贸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加工项目项目选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红星片区亚尔贝希村项目概要:项目总占地面积1686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65.77平方米,主要建设检疫办公楼、屠宰分割车间、待宰棚、车间二(二期)、污水处理站及其他附属生产及生活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吐鲁番广牧普华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先生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红星片区亚尔贝希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一层。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5—85249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北区工业园曲扬街418号办公楼14层。
环评单位联系人:屈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3848804
邮箱:10760650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报告意见征求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NoFvRGuP6TaUburOV8Gsw
提取码:qsa2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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