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吐鲁番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吐鲁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户籍和城区有房生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于7月20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日程安排),关注“葡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志愿填报

⠂⠂高昌区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居住地就近选报一所学校进行信息填报,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作为报名入学的依据,严禁“一生多报”和“投机择校”。适龄儿童监护人须作诚信承诺,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学校、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志愿学校报名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到符合条件的学校参加现场补报。已通过志愿学校报名资料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统筹招生分配。

生源类别

城区各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优先,逐类分层招生”原则,录满为止。各校按下列种分类顺序,依次审核招生:

第一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昌区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房产(已实际居住)为入学依据。

第二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高昌区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第三类: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高昌区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及住建部门提供的高昌区内无房产证明为依据入学。

第四类: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第五类: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高昌区城区户籍且无房产,但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三、日程安排

1.入学适龄儿童摸排:2023年5月20日-5月30日。高昌区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报送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毕业生详细居住地址花名册,高昌区教育局根据毕业生信息,摸排分析2023年适龄入学儿童少年数据。

2.制定招生计划及实施办法:高昌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摸底数据审核招生计划,并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网上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及政策咨询电话。

3.招生简章制作及发布:各学校细化招生方案,制订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核,7月10日之前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时间。

4.网上预报名及学校初审725-730日,家长通过葡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预报名程序完成资料填写及佐证资料上传7月31日-8月2日学校完成学生信息现场确认及初审,汇总招生表格,83日将表格(电子版)报至高昌区教育局备案备注:所有学校的网络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5日上午10:00起开放,7月30日20:00截止。

5.调剂和录取:83-8月6日区教育局将因所报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学位富余的学校,进行录取操作。

6.结果公示:8月6日,各学校通过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家长告知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7.录取信息导入学籍系统:2023年秋季开学,区教育局将招生平台上生成的录取信息数据比对后,指导各学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录入。

8.招生入学专项督查: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核对新生报到信息,9月中旬学籍注册时再次进行数据比对,凡违规招生、学籍信息与平台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将严格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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