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新环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中关于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的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95-851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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