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实施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3〕3号)文件,2023年高昌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组织实施项目3个,安排资金907万元。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昌区送茶入户项目
1.实施地点:高昌区各乡镇(片区)
2.建设内容:为全区各乡镇(片区)困难群众2615户,每户购买3公斤低氟茶,每公斤32元,计划总投资25万元。
3.补助标准:总投资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25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3月底完成
6.实施单位: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
7.绩效目标:送茶入户项目是遏制饮茶型的氟病(地方性氟中毒)蔓延的有效措施,通过倡导大力推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逐步解决困难群众长期饮用超标茶的,影响健康的问题,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二、艾丁湖镇西然木村道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艾丁湖镇西然木村
2.建设内容:为艾丁湖镇西然木村新建12.54公里水泥硬化道路,宽4米、厚度15厘米,项目总投资602万元(含前期费)。
3.补助标准:计划总投资60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602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4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
7.绩效目标:通过实施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域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将得到进步改善,方便群众日常出行和开展农业生产,提高群众幸福感。
三、胜金乡华夏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胜金乡华夏村
2.建设内容:为胜金乡华夏村新建防渗渠共10公里,渠道设计流量0.2m³/s,采用型号为60U型板,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含前期费)。
3.补助标准:总投资28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280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3月初-5月底
6.实施单位: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
7.绩效目标:完善了水利设施,减少了水资源损失,减少了群众的水费支出,提高了葡萄、瓜果产量和品质,每亩每年至少节约水费180元。
监督电话:0995-12317;0995-852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