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出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震慑效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高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近期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予以警示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一、驾驶载货汽车超载违法行为
1、2023年4月3日22时31分,蔺某驾驶号牌为新H25872大型汽车行至省道301线(大河沿-乌拉斯台)7公里100米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罚款500元,记1分。
2、2023年4月3日22时35分,陈某驾驶号牌为新B68166大型汽车行至省道301线(大河沿-乌拉斯台)7公里100米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罚款500元,记1分。
3、2023年4月3日22时19分,王某驾驶号牌为新C26434大型汽车行至省道301线(大河沿-乌拉斯台)7公里100米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罚款500元,记1分。
4、2023年3月24日15时36分,周某驾驶号牌为新AB9085大型汽车行至大河沿镇0公里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罚款500元,记1分。
5、2023年3月24日15时29分,刘某驾驶号牌为新B28168大型汽车行至大河沿镇0公里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罚款500元,记1分。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违法行为
1、2023年3月22日11时45分,热某驾驶号牌的为新KF1987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吐鲁番市亚尔乡10公里100米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0054,111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处罚400元,记1分。
三、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
1、2023年3月31日17时25分,艾某驾驶号牌为新KF9357普通摩托车行至火焰山路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0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00元。
2、2023年4月6日9时19分,罗某驾驶号牌为新无牌轻便摩托车行至吐鲁番市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902,100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罚款400元,记9分。
3、2023年2月28日4时12分,热某驾驶号牌为新KC3N28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东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10054,11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罚款400元,记1分。
4、2023年4月8日19时6分,艾某驾驶号牌为新KF8515普通摩托车行至吐鲁番市幸福路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0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00元。
5、2023年4月8日18时52分,阿某驾驶号牌为新KF9424普通摩托车行至吐鲁番市幸福路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0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00元。
6、2023年4月7日16时22分,热某驾驶号牌为新无行至大河沿镇0公里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10054,19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罚款400元,记9分。
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2023年3月24日17时40分,衡某驾驶号牌为新k05267轻便摩托车行至吐鲁番市老城路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7121,100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罚款2200元,记12分。
2、2023年3月19日1时44分,姜某驾驶号牌为新KD3359小型汽车行至南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7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3、2023年3月22日22时56分,阿某驾驶号牌为新KA2P02小型汽车行至车师路与老城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7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五、逾期未换证违法行为
1、2023年4月4日17时10分,马某驾驶号牌为新k0636F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00元。
2、2023年4月5日11时47分,马某驾驶号牌为新kB0839轻型栏板行至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500元。
3、2023年4月3日16时48分,黄某驾驶号牌为新k79720小型汽车行至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010,111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400元,记1分。
4、2023年4月8日19时37分,邓某驾驶号牌为新KB2U72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1000元。
5、2023年4月9日17时52分,阿某驾驶号牌为新K55303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000元。
六、驾驶逾期未审验违法行为
1、2023年4月5日16时28分,乃某驾驶号牌为新K1929G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西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逾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60312,11181)。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罚款700元。
七、无证驾驶非营运客车违法行为
1、2022年5月21日0时1分,哈某驾驶号牌为新KA3T22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东环路被民警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0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1500元。
八、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1、2023年4月3日18时08分、朱某驾驶苏CLA53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2023年4月3日17时37分、杨某驾驶吉GC1179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2023年4月3日17时33分、李某驾驶新F6349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2023年4月3日13时05分、李某驾驶豫HS762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5、2023年4月3日12时59分、马某驾驶宁CF9580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6、2023年4月3日12时55分、贺某驾驶豫LL250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2023年4月3日12时06分、刘某驾驶豫N28A7Z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2023年4月3日12时46分、王某驾驶吉AS184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9、2023年4月3日12时44分、李某驾驶吉BE1359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0、2023年4月3日11时13分、鲁某驾驶甘H5151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1、2023年4月3日11时05分、李某驾驶冀AKU00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2、2023年4月4日12时14分、刘某驾驶吉CL312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3、2023年4月4日11时23分、刘某驾驶冀B5569S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4、2023年4月4日11时40分、梁某驾驶冀DK609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5、2023年4月4日11时35分、杨某驾驶甘L5382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6、2023年4月4日18时40分、李某驾驶宁AM182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7、2023年4月4日18时37分、李某驾驶鲁RR850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8、2023年4月4日18时03分、那某驾驶吉AP183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9、2023年4月4日17时59分、刘某驾驶川ABS98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0、2023年4月5日19时06分、王某驾驶宁E9683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1、2023年4月5日19时01分、孟某驾驶鄂ACX81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2、2023年4月5日18时44分、李某驾驶晋KU688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3、2023年4月5日18时26分、耿某驾驶辽MY959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4、2023年4月5日18时18分、陈某驾驶甘AA6380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5、2023年4月5日18时16分、宋某驾驶冀AKN47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6、2023年4月5日13时31分、回某驾驶冀J3W550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7、2023年4月5日13时17分、阿某驾驶鲁MGE19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8、2023年4月5日12时33分、康某驾驶新AF6021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9、2023年4月5日11时21分、王某驾驶鲁PZ773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0、2023年4月5日10时43分、刘某驾驶鲁EG3213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1、2023年4月5日19时59分、侯某驾驶豫A5333Q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2、2023年4月5日19时56分、黄某驾驶黑MQ247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3、2023年4月5日19时52分、韩某驾驶冀A4140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4、2023年4月5日19时47分、吕某驾驶冀AK3709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5、2023年4月5日19时42分、杨某驾驶黑MW140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6、2023年4月5日19时45分、周某驾驶鲁Q767FH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7、2023年4月6日17时44分、万某驾驶豫BE2200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8、2023年4月6日17时50分、王某驾驶冀J7M33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9、2023年4月6日17时39分、徐某驾驶黑AAN33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0、2023年4月6日17时20分、贾某驾驶冀A011SK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1、2023年4月6日17时13分、马某驾驶宁D9380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2、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马某驾驶宁DA9839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3、2023年4月6日16时54分、刘某驾驶黑DJ959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4、2023年4月6日16时25分、马某驾驶吉AZH590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5、2023年4月6日16时48分、刘某驾驶黑DJ505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6、2023年4月6日11时36分、王某驾驶鲁Q227GW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7、2023年4月6日11时44分、金某驾驶宁E9633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8、2023年4月6日18时35分、懂某驾驶黑BG165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以上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记3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