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片区):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18号)以及《2023年吐鲁番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高昌区已完成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为确保招募人员及时到岗服务,服务期间顺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规模及人员分配
2023年高昌区共招募33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分配情况如下:
(一)帮扶乡村振兴项目:分配14人,由高昌区各个乡(镇、场、片区)负责日常管理,签订协议,在高昌区乡各个乡(镇、场、片区)从事乡村振兴工作。
(二)人社服务专员项目:分配10人,由高昌区各个乡(镇、场、片区)负责日常管理,签订协议,在高昌区乡各个乡(镇、场、片区)从事人社专员服务工作。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分配9人,主要负责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做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维权等日常服务工作;
二、服务期限及上岗时间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结束。用人单位需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管理、生活保障等工作,确保所有招募人员在2023年8月28日签订服务协议,9月1日报到上岗开展服务。
三、管理要求
(一)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必须在区“三支一扶”办确定的工作岗位上进行服务,未经区“三支一扶”办同意自行调整岗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核减单位该项目名额,并进行全区通报;空余名额由区“三支一扶”办另行安排。
(二)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考勤由服务单位按实际记录,当月考勤表于次月1-5号将纸质版送至“三支一扶”办(如调休或周末休息,可按实际记录,不扣当月生活补助)。
(三)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请假的,需提前按《吐鲁番市高昌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做好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并将吐鲁番市高昌区“三支一扶”请假报备表及时交至三支一扶办。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离岗时,由区“三支一扶”办出具一式三份证明;办理离岗手续时,“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手写的离岗申请书。
以上要求适用于2023年招募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2023年12月底前补录在岗人员。
四、待遇保障
1.区“三支一扶”办按3万元/年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折合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2.由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筹,从地方配套就业资金中,按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区“三支一扶”办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4.区“三支一扶”办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5.其他“三支一扶”大学生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以上待遇保障同样适用于2023年招募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及2023年12月底前补录在岗人员。
联 系 人:瓦力斯·吾买尔
联系电话:0995-8526070
附件:1.吐鲁番市高昌区“三支一扶”考勤表
2.吐鲁番市高昌区“三支一扶”请假报备表
3.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离岗审批表
4.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