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机构名称: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老城东路690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 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660315

负责人:罗伟翔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与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全区信访工作。

(九)负责全区外事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区政府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并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公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区长、常务副区长、副区长讲话、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区长、常务副区长、副区长参加各类会议的通知和公务活动的对接协调、公务接待服务;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及专题会议等会议的方案、通知、主持词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审修及会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书翻译科。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档案和数据(文字、声像)管理、文件运转、日常事务、保密管理、机要通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所有文电的核稿把关: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所有文字材料的打印。负责需翻印下发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翻译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及区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文件的翻译工作;审定区政府领导在各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译稿;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需要翻译的文字材料。

(三)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负责办理区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全国、自治区、市、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办理“人民网”地方留言板“领导信箱”和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来信信件;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区政府办公室绩效管理工作。

(四)综合科(信息科)。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组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承担办公室党组会、党组集体学习、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和会后整理工作;牵头拟定办公室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建立区政府与各区(县)政务信息网络的联系;组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机关事务管理科。制定全区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计划、办法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四套班子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共用行政房产的管理及办公用房的建设、分配、调整和修缮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的各项后勤工作及区政府授权范围内区直机关公务用车的车辆购置、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务车辆管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承担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信访办。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分析研究高昌区信访工作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及时向区委、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建议和措施;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以及区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乡镇、部门信访案件,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案,会同处理疑难信访问题;承担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七)外事科。制定全区外事计划,开展外事工作调研和总结交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外事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区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安排区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对外交往事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接待来我区参观、访问、考察的外国人和港澳同胞,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外(境外)记者采访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群众正确处理对外交往问题;管理因公出国及邀请来访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公务护照签证手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管理,促进实质性对外交往合作,为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行政科(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和保险福利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办理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负责做好高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各项工作。

(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高昌区政务公开和协调推进高昌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与市政务中心对接协调,统筹管理、跟踪督促已进驻市政务中心的区直行政审批单位,确保我区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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