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吐鲁番市高昌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商工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纳兹库木路1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办公电话:0995-6293370

单位负责人:霍敏党委副书记、局长

二、机关职能

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落实并实施区所辖范围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区所辖范围“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和流通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意见并提出建议。

(二)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指导区所辖范围流通企业改革,并推动、指导区所辖范围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按照区委、政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政策的落实,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四)承担牵头协调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本地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本地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本地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本地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本地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六)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贯彻落实并组织落实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本地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配额计划,会同区属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本地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按照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阶段性规划,牵头贯彻落实并实施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推动落实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区属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区属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吐鲁番市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本地企业同周边国家及中东欧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十)组织协调本地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本地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实施涉及本地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区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区所辖范围外商投资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性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本地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做好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政策咨询;依法监督检查本地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经贸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负责区所辖范围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区所辖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区所辖范围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区所辖范围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区所辖范围境内企业、人员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金融企业除外)工作。按照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要求,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三)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区所辖范围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十四)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研究起草、执行区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编制区政府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地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联系指导本地相关行业及开发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完善区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区所辖范围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吐鲁番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六)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吐鲁番市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与实施。

(十七)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贯彻落实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油地关系;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组织贯彻落实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工业和信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贯彻落实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贯彻落实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冶金、有色金属、黄金、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

(十九)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贯彻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二十)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贯彻落实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

(二十一)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二十二)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邻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二十三)指导、监督工业和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

(二十四)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二十五)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二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高昌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新闻宣传、督查、应急管理、信访、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文秘、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机关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编报、下达、公开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深化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系统法制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普法工作;承担会务,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编制、实施全区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运行的相关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经济运行日常调节工作;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协调保障工作;协调银企、油地关系;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等重要物资的急调运及通信保障工作;协调园区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园区建设工作。

协调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对区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落实自治区有关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区重点产业的规划、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组织推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实施;监测分析各类企业发展态势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和管理创新;负责推进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担保行业发展。

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经营投资环境工作。

(三)技术进步科

编制区技术进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贯彻落实促进区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规范企业管理。

负责对区技术改造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区企业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措施意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负责区工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以工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组织开展有关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区有关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区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负责区有关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协调落实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保障重点用电。⠼/span>

贯彻落实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执法监察、能效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负责区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分析汇总工作,编制行业投资指南,参与、组织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负责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负责区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

(四)商务运行科

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全区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推进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监测统计分析国内贸易、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及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肉类等)储备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审批备案工作;⠼/span>负责工业和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管;承担民爆行业统计信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城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工业领域安全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重要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引导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区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对相关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分析工作。

(五)外贸投资服务科

协调推进区域对外开放的政策;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执行相关工作;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执行国际货运代理发展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协助做好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工作;协助做好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负责外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办法;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和参与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事务的对外谈判并负责商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项目,规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经营秩序;监测、分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并负责相关领域统计工作;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合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管理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做好涉及WTO、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世贸组织知识的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

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有关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多边、区域经贸政策;负责商务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参与上级商务部门组织的各种经贸活动;推动贸易促进机构交流合作。负责商贸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系统外事有关工作。负责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协调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指导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配合做好技术进出口监督管理工作。⠼/span>

(六)招商综合科

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商贸物流中心、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招商引资综合协调、项目征集推介工作;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培训工作;负责重点行业招商及服务工作;承办行业招商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国内来我区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编报、发布工作。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各类会展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负责组织有关重要会展活动;参与协助举办有关经贸洽谈会;贯彻落实投资促进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管理投资促进工作。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推动跨区域电子商务合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完善全区市场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贯彻落实全区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制定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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