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一、基本情况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档案馆一楼

办公时间:夏季:早上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早上10:00-13:30 下午:14:00-19:30

联系电话:0995-8181453

负责人姓名:李汝斌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吐鲁番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吐鲁番市高昌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吐鲁番市高昌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协助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吐鲁番市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协助吐鲁番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馆、科技园区建设。

(九)协助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构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配合组织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和高昌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吐鲁番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协助市科技局建立外国顶尖科学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四)团结科技工作者献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向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合作,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五)开展学术交流、咨询服务、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发展,科技进步和繁荣。建设管理运营科技馆,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各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十六)依照科协章程,对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理,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地震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十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审核修改相关部门制定的防震减灾预案。

(十九)负责本区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与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与知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十)依法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的奖励,处罚等工作。

(二十一)拟订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技兴区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三、内设机构职能

综合业务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拟订引进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承担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馆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进步奖;承担吐鲁番市高昌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昌区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组织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科技(科普、地震)宣传、科技(科普、地震)下乡巡回展、科技文化三下乡宣传、农民科技实用技能培训、青少年科普宣传教育、科技馆建设、运营与管理,指导科技、科普地震编修工作。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创新体系建设、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科技(科普、地震)等领域的规划和措施的制订,并协调实施。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科普、地震)统计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并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科技(科普、地震)合作项目。组织自治区、吐鲁番市科技(科普、地震)专项和湖南省对口援疆科技项目的申报、跟踪和服务。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推进工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科技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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