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吐鲁番市高昌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一、基本情况: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纳兹库木路10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8522816

负责人姓名:葛凤玲(高昌区统计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相关文件。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高昌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执行情况。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制定高昌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高昌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乡(镇、场、街道、片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自治区、市、区委、区人民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区情区力普查、抽样调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审查各乡(镇、场、街道、片区)及高昌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管理高昌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表。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并对高昌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向高昌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上报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高昌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高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高昌区统计工作调研,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高昌区统计工作水平。

(七)指导高昌区统计专业技术业务及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八)组织指导高昌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高昌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一协调和管理高昌区统计数据库网络,承担高昌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修志、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草拟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统一组织高昌区统计调查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清查部门统计报表;开展高昌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基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统计教育人才库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95-8522816

(二)综合业务科(社会经济统计科)。贯彻实施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民经济核算及专业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任务;负责《领导干部手册》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定期公布宏观经济统计资料及统计公报

(三)农村经济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农牧业统计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基层统计数据和社会与科技资料、乡镇企业资料;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高昌区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工作;对高昌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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