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登记、审核阶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统,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高昌区经济普查源头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根据自治区《关于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高昌区统计局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二)是否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三)是否存在拒报、迟报统计资料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四)2023年年报和2024年1月至当月主要检查指标数据。
(五)主要检查指标是指:工业(工业总产值、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主要产品产量),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房地产(本年完成投资、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本年商品房销售额),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本年新签订合同),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服务业(营业收入、净服务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期末用工人数),劳动工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工资总额),能源(综合能源消费量)。
二、检查时间安排
区统计局将于5月份开始对相关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普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二)请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协调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附:统计执法检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