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
【规范性文件】《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4月18日发布,自2018年4月8日起施行。)
第六条第六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建立完善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21号)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自治区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新党厅字〔2018〕76号)
第十五条第七项: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奖励制度,组织考核、奖惩;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下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考核情况与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履职评定挂钩。对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依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执行。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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