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2020年5月21日20:30分左右,吐鲁番市葡萄镇木纳尔社区居民安置房未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倾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5月22日,经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高昌区“5•21”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高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由高昌区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人员、调阅事故相关资料等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0年9月26日至28日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0年9月26日,区应急局牵头成立评估组,由应急局长任组长,应急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并特聘1位专家参与评估(评估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评估组列出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作为本次评估清单,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核查及询问的方法,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2020年9月29日,评估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专家组意见。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21”事故发生后,按照《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经调查认定,给予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20万(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杜某某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木纳尔社区安置房未建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2万(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乔训忠塔吊安装负责人由发证机关对其资格给予吊销,终身不予注册,已按要求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见附件3),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事故发生后,安委办对事故进行了通报,明确提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加大对建设项目管理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切实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等四条安全监管建议。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技术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评估意见

从“5.21”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尤其是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附件:1.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评估组成员名单。

2.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清单

3.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清单

序号

评估内容

查看要点

现场评估记录

1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负责人杜均华的行政处罚是否落实。

2.高昌区政府对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领导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约谈

3.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区通报批评

4.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责任单位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2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是否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生产安全生产事故。

开展了“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专项隐患整治。

3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加强外包队伍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1”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处理意见

落实情况

1

吐鲁番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罚款20万元(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已缴纳

2

杜均华

罚款2万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已缴纳

3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昌区政府对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已落实

4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区通报批评

已落实

5

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

全区通报批评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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