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
2.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2017年第32号)
国土资源部统筹指导全国地质勘查单位勘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对地质勘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公式平台向社会公布。
【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勘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地质勘查单位的信息填报及公示,管理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调查处理地质勘查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推动本行政区地质勘查技术鉴定与服务工作,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