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高昌区国有农用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当前经济形势和高昌区的实际需要,对现行的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进行调整,制定本决策草案。
二、制定意义
高昌区现行的国有农用地年租金标准最低标准50元/亩·年已执行二十余年,严重滞后于市场农用地租金水平。这种现状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率。现行标准已经不能反映真实的土地市场价值,需要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
三、起草过程
1.调研和收集数据: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形成基础数据库。了解现有国有农用地的使用及租赁情况,全面调查现行租赁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2.专家咨询与论证:邀请法律、经济、农业等领域的专家进行座谈讨论,确保租赁金调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公众参与听证:发布公告通知相关利益方参加听证会,广泛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风险评估与管理:对新标准实施后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相应的管理和应对措施。
5.方案修订与确定:根据多方反馈意见修订调整方案,确保最终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目标
对现行的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进行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五、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2.为高昌区农用地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土地有偿使用和征收土地税费等提供价格依据。
3.调研分析:对高昌区现有国有农用地的使用及租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现行租赁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4.标准调整:结合市场行情和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初步拟定新的租赁金标准,并进行多方论证。
5.公众参与: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6.风险评估:对新标准实施后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7.决策实施:根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并公布新的租赁金标准,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六、决策结论
通过系统和科学的决策程序,高昌区国有农用地年租金最低标准由50元/年·亩调整至180元/年·亩。高昌区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调整合理可行,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span>七、保障措施
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新标准顺利实施,及时做好政策解答与社会舆情分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