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关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举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线索,维护矿产资源正常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经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举报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受理范围

高昌区行政区域内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行为。

举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重点奖励包括下列情形:

(一)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矿井(硐)、废弃矿井(坑)和潜入已停工停产停建矿井(硐)开采矿产资源的;

()在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

()利用企业厂房和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非法形式开采矿产资源的

()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重点工程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各种名义掩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在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铁路、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开采矿产品,以及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场所等条件的;

()法律法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二、举报内容

说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个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提倡实名举报。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其他情况由受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奖励。

四、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举报或者传真、信函、网络微信、到访等方式向下列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1.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

2.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

举报电话:0995-8522870(传真),0995-8522701;

信函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2731号

五、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分享按钮
9c33227992164e1ea4ce5ceda5287742
ab12c619f4594959b0d42b5a327f68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