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高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高昌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根本目标,着重从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创三农领域“依法治农”新局面。

1.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制定《2023年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3年高昌区农业农村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局系统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组织集中观看“二十大代表党课”专场直播、撰写心得体会,推动学习宣传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每周定期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8次并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学,法律法规学习28次,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支部联合畜牧兽医站党支部共同开展“学法规促整改、办实事践承诺”主题党日活动。四是组织干部学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共37期。五是严格按照区委法制办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法宣在线考试4次2023年应考人数49人,无人缺考。

2.广泛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抓好基本法的宣传,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面对面指导农民生产、农作物病虫害田间调查、巡回诊断、现场会等形式,结合工作职能积极营造学法、执法、信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做好农业农村政策解读工作,今年以来,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监管科、农机化管理科、农经局合同办、区动监所以及种子站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进乡村活动201次,群众参与人数23451余人次,群众法律咨询581余次,发放宣传单8124余份;二是充分利用“3.15国家消费者保护日”“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领导,创建“平安单位”,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下班随时关好门窗,真正做到了各负其责。今年我单位未发生一起偷盗、失火的不稳定事件,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撰写《2024年高昌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抓好本单位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宪法进农村”活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坚持精简审批事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做到一次性告知,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手续事项即办,全面提升办件比例。截至目前,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3897件,办件率达100%。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局设立专职法制员。局内设置科技与法规科,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二人,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区工作开展。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行政决策程序,推动科学民主法治化。我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监督办法实行实施过程全程监管,要求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做出,聘请法律顾问1人,确保程序规范、决策合规合法。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整治行动对全区基地果蔬定量检测,防止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一是制定并下发《2023年高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节前抽检计划》,“双节”期间和春季生产季按照计划在果蔬生产基地、合作社、农产品分散种植户共抽样344批次,已定量检测344批次,合格率99.7%,其中1批次农产品为不合格,已上报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时上报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二是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监督抽查、例行监测、蔬菜风险评估、西甜瓜专项检等工作,目前,共抽检352批次。其中,自治区共在我区抽检346批次样品,其中监督抽查134批次样品,例行监测97批次样品,蔬菜风险评估57批次样品,西甜瓜专项46批次样品,葡萄专项12批次,合格率99.4%;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监督抽查6批次。三是2023年全区速测任务量10500批次。截至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场、片区)共完成快速检测11368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开展豇豆胶体金检测20批次,合格率100%。

2.加强监督巡查,规范动物养殖行为。一是开展对养殖环节动物“瘦肉精”的随机抽检,随机对艾丁湖养殖小区、一碗泉养殖园区等饲养的牛羊进行了瘦肉精抽检。截至目前,共计抽检2次,抽检养殖场8家,抽检尿液牛尿36份,羊尿3份,抽检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加大对兽药饲料经营店的监督巡查力度,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区9个兽药经营店进行巡查,重点查看假劣兽药、过期兽药、麻醉药品使用、追溯系统录入等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查活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场所38家;三是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督巡查,通过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四是积极开展抗菌药减量化工作,今年对2家减量化示范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要求详细记录兽药使用情况,提高饲养技术和管理水平,逐渐用中成药替代抗菌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目前,我区已上报的减量化示范养殖场4家,其中1家养殖场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效果评估组验收;五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畜禽产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每年开展4次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每季度1次,截至目前,已配合完成9次抽检,抽检样品264个(其中区级抽检1次,抽检样品150个),未收到不合格的反馈信息。

3.做好“变拖整治”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一是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及大型工程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查处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无牌行驶、未年检作业、拖拉机尾部反光标贴情况。二是制定《高昌区大干45天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三是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联合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安全问题隐患,使全区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四是开展农机手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为“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高效、安全开展奠定基础。五是今年对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开展安全检查,累计出动310人次、检查点位706个、发现问题47条、已整改47条、整改率100%。通过近期的集中清理排查非法使用拖拉机专项行动,全区摸排完成拖拉机776台,摸排率100%,已注销776台,拆解报废拖拉机56台(享受补贴46台,不享受10台),车主之前按废铁处理322台,转让出售后不知去向拖拉机398台,为非法使用拖拉机清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4.加强农资农药市场监管,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严把证照年审关,取缔不法经营。开展重点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对全区农资市场开展全面摸排。推行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度,督察检查高昌区辖区内123家农资销售店,今年截至目前114家农资店上报高昌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申请表,督察检查46次,出动184人/次,发现没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落实台账管理制度、销售过期农药等问题12件,2件报市农业执法大队立案处理,其他问题全部已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5.做好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工作。一是构建了区、乡、村三级纠纷调处体系,形成农户纠纷调处区域全覆盖;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程、仲裁员工作守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仲裁案件回避制度、仲裁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仲裁纪律等各项配套制度,为规范开展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三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调解。共接待了9起土地纠纷信访问题,涉及信访群众15人,通过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和现场核实情况等方式认真解答了对来访群众的信访问题,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督促、帮助、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区加强应急管理,指导养殖户开展环境消毒,减少传染源,防止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强化免疫,无害化处理病死、溺死动物。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纠纷调解机制、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强化法律政策解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3年以来受理处理12起信访案件,其中农经中心受理5起,农业农村局机关受理7起。已核查落实调解12起。2023年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共签收工单32件,均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签收办结,32件诉求群众满意度100%。对农民反映的纠纷问题及时调解解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023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累计主动公开16条,其中:机构职能公开1条,政务信息15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点、受理程序等。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强化涉农项目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跟踪问效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效益稳定。2022年共收到上级财政衔接资金2.73亿元,报备实施39个项目并全部完工,拨付资金2.63亿元,财政质保金626.27万元,正常结余资金341.16万元,资金支出进度96.46%,做到了应拨尽拨。结余资金计划安排小额贴息贷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批复;2023年共收到上级财政衔接资金14414万元,申报实施项目28个,截至11月6日已完工25个,完工率89%,累计拨付资金12703.9432万元,支出进度88.14%。其中中央、自治区资金到账12804万元,支出11352.9839万元,支出进度88.67%。二是加快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进度,2023年共收到涉农项目资金4232.554万元,涉及项目1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10个,正在实施项目5个,已拨付资金2266.573万元,拨付率53.55%。其中第一批到位资金2541.905万元,涉及5个项目,已拨付2218.11万元,拨付率87.3%。已向财政递交拨款申请1135.593万元,拨付后支付率可达80.4%。三是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昌区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过程检查督导工作。自3月21日行动开展以来至今,对全区2019—2022年已建共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了实地排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2.持续不间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要节假日、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间节点制定农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推动局属各单位、站所、科室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监管职责,督促各单位、站所、科室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性,确保上级要求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将农业领域隐患事故排查整治行动贯穿全年。截至目前累计出动人员力量1182人次,检查点位553个,发现隐患问题155条,截至目前已整改隐患155条,整改率100%。

3.积极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吐鲁番市高昌区整治私屠滥宰活动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所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对屠宰场(点)、各乡镇巴扎、流动卖肉摊贩、城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卖肉摊贩等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宣传发动守法经营户积极举报提供私屠滥宰线索,对在农贸市场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反馈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目前,开展私屠滥宰整治活动11次,检查场所38家,出动人员45人次,提供违法线索9个,立案4个,处罚金额13033元,发放“禁止私屠滥宰行为宣传单”45份。

4.防治空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做好2023年农村秸秆禁烧、垃圾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在全区11个乡(镇、场、片区、街道)全面监督秸秆禁烧、垃圾处理、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宣传秸秆杂草焚烧危害相关知识,印发宣传单共发放宣传200多张,深入开展监督排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1辆次,执法人员97人次,检查区、乡镇设施农业基地,垃圾、秸秆焚烧工作,当场制止纠正随意焚烧42件,其中:当场整改42件,现场教育农民92余人次,制定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5.植物检疫监管工作。一是对番茄潜麦蛾、草地贪夜蛾、苹果蠹蛾等检疫性害虫布置12个监测点,悬挂诱捕器24个,根据以上病虫害调查监测规范,每周开展一次调查,目前共开展调查16次,在监测系统上上报监测数据15次。二是强化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全年共登记在册育苗户236户,8000余万株蔬菜苗(其中外调苗2000余万株),开展产地检疫19,签发调运检疫17批次。三是加大省外种苗调运检疫。到目前,从省外调入我区共4批次红薯种苗,共100万株,均已开展落地复检和产地检疫工作。与林业、种业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次。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切实做好全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今年开展学习培训1场次,开展“结对子”行动,实行农业农村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示范户与普通家庭结对等多线“结对子”等2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法律、农业等专业知识培训,2023年拟培育59户。选定农村法律法规宣讲员10名,宣传与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筛选28名技术人才充实我区科技专家人才库,着力破解葡萄、西甜瓜种植专业技术难题,培养一批懂种植、养殖、会管理的技术人才,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总量、结构、素质水平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做法

1.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强化工作部署。高昌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将习近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依法依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之一、研究部署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制定《高昌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推进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健全执法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推动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全面落实执法制度。制定实施我局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认领监管事项,实现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年度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3.创新普法举措、书写法治服务乡村振兴新篇章。高规格打造农业农村普法队伍。农业农村系统法制及执法人员等共27人组成高昌区农业农村局讲师团,承担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在利用巴扎日在胜金乡和亚尔镇开展“法治进乡村”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农民冬季闲暇时期在全区72个行政村开展“今冬明春”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受益人数20435人,发放宣传单6132,解答群众疑惑问题97件。

4.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落实改革措施,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落实“证照分离”等改革便利措施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应办即办”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不断压缩办结时限,基本实现“即日办”。二是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窗口和业务单位职责,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目前我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24项,事项进驻率均为100%,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

农资监管涉及范围广,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知识尤其是行业法知识需要进一步学习加强。网络购置农资渠道抓手不多,监管困难。因为机构改革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取消,高昌区再无此机构,我局不能再开展高昌区农业查缉业务,监管人员只能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执法支队。

四、2024年工作安排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将学法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将学法述法纳入年度工作总结,注重以案释法,从而增强法治思维、强化依法方式,提高全局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2.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调、上下对接、各环节联结的工作格局。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有针对性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为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促进带动我区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我区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4年底至少100%的行政村每村不少于1家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宣传与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4.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依法施政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以科学有效地促进更大力度地,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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