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21]第32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文件要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认真组织开展高昌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高昌区辖区内无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对上述情况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995-85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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