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在区综合楼3楼常务会议室召开了高昌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专题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帕拉哈提·托合太木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政府投资条例》的公布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投资领域“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界限,对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动政府投资治理现代化、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加强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既是提升政府投资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的客观要求。《办法》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厘清监管责任、细化监管内容、强化监督执法,系统规范了发展改革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法人)的职责定位,理顺了职权关系,贯通了责任链条,完善了监管体系。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抢抓当前发展的机遇期,充分发挥网上审批平台的优势,做好平台与其他审批系统的有效衔接;要充分利用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为高昌区实现高质量加快发展按下“快进键”;要深刻把握政策核心要义,守住监管底线,既要积极主动地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更要务实高效地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既要敢做更要善为,不折不扣执行好《办法》相关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