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办法起草背景的深层解析
高昌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节点,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这些资源是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
从历史发展来看,高昌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历了从分散管理向系统治理的转变。早期以应急性保护措施为主,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提升和法律法规的完善,逐步转向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活动范围的扩大,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人为活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到雪豹、北山羊、盘羊等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安全,也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构成潜在风险。
从现实需求来看,当前我区野生动物保护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意识薄弱,传统猎捕习惯尚未完全转变,非法猎捕工具(如套索、猎夹)仍有使用;二是随着生态旅游的发展,游客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加剧;三是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野生动物生存环境面临新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制定并发布《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既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保障生态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筑牢区域生态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与法律体系的衔接
《通告》的制定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有机衔接,确保政策内容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在国家层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明确禁猎范围、禁猎对象、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确保禁猎措施符合“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基本原则。
在自治区层面,紧密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地方性法规和文件要求,针对我区地理环境和野生动物分布特点,高昌区行政区全域为禁猎区域,禁猎期的设定(结合野生动物繁殖期、迁徙期等关键时段)以及禁猎工具和方法的具体界定(如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装置、猎套、猎夹等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
三、起草过程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通告》的起草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经历了“调研论证—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规范流程。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区林草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分布、种群数量、受威胁因素及非法猎捕案件进行全面摸排,组织专家对雪豹、金雕、马鹿等重点保护物种的栖息地范围和保护需求开展专题研究,为《通告》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多方论证,凝聚共识。先后召开3次部门协调会和2次专家论证会,邀请生态保护、法律、林业等领域专家学者,围绕禁猎区域划定、禁猎期设置、执法协同机制等关键问题进行科学论证,确保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精准性。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区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群众、企业及基层单位反馈意见。23条,对合理建议(如增加野生动物救助联系方式、明确禁猎期内科研活动审批流程等)均予以采纳,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是严格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合规。邀请区司法局对《通告》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核查与上位法的一致性、条款表述的严谨性及程序的规范性,最终形成《通告》审议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四、实施保障与未来展望
为确保《通告》落地见效,我区将从组织领导、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方面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草、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将禁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形成高压震慑。开展“平安原野”“清风”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禁猎区域的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同时,运用无人机巡查、红外相机监测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短视频等平台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通告》内容,在重点区域设置宣传牌、警示标语,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鼓励公众举报非法行为(举报电话:0995-8567825)。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结合“林长制”实施,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人为干扰。
未来,我区将持续跟踪《通告》实施效果,根据野生动物种群变化和保护需求,动态调整禁猎措施,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联动,共同构筑跨区域野生动物保护网络,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结语:从政策文本到民生实效。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的发布,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区委、区政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从政策文本到民生实效,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将以《通告》实施为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扎实的行动,守护好高昌区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共享自然之美,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家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高昌奠定坚实基础。
政策解读咨询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995-856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