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高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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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区司法局对各乡(镇、场、街道、片区),区直各部门报送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汇总审核,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2025年度高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5年度高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2025年度高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郡王府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承办部门:区发改委)
二、高昌区水利工程供水出库水价制定(承办部门:区发改
委)
三、《吐鲁番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2024-2035)》(承办
部门:吐鲁番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