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吐鲁番市公安局高昌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吐鲁番市公安局高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高昌区分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公安主责主页,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措施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高昌区分局认真按照自治区、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聚焦群众关切与公安核心业务,精准划定主动公开范围,组织专人开展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同步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确保信息精准触达群众。2025年,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共核发1223个,户口迁移共审批593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高昌区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上报各类法律法规和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对所有上报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信息都实行了严格地审批把关,采取由部门填报审批表,由办公室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报的方式,严把上网关。同时,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定所属有关部门应对拟公开事项的涉法涉密内容进行审查,按规定上报审核;相关部门同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事项及公开形式提出意见,报经领导审签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需报上级机关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条件、形式、答复期限、处理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规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对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调整,充实了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回应关切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细化措施,明确奖惩,倒逼责任落实。不断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通过多种渠道将新增的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告知群众。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摩托车安全管理、打击车管业务非法中介以及车驾管业务便民措施等,未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同时,在行政收费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法申请的程序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出现乱收费现象。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4起

行政强制

1194起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效益越来越强,已成为服务群众,及时公开公安机关信息的重要窗口,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办理业务工作较多,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民警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导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作用,要积极适应当前工作形势,切实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强化相关信息公开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协作配合,及时分流群众申请诉求,要严格审核法律适用问题,要做好外发布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高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丰富微信平台等功能,充分发挥两微一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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