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高昌区商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商工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昌区商工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国家、自治区、吐鲁番市及高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部署,结合商务和工业领域工作实际,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工作。通过细化工作举措、优化公开流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抓手,全面梳理商务、工业领域应公开事项,通过高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等信息。针对企业关注的惠企政策、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等热点问题,通过专题解读、线上答疑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我局通过高昌区政府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条,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吐鲁番)公开行政许可等事项0项。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受理、审查、答复流程,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专人负责申请接收与处理,对申请内容进行分类研判,对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详细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并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工作。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及保密审查要求。加强信息分类整理和归档管理,对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按主题、发布时间等维度梳理归档,确保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开展核查清理,及时更新失效信息,保障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高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分类清晰、便于查找”的原则,调整栏目板块布局,提升信息检索便捷度。同步完善新疆政务服务网(吐鲁番)涉商工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内容,全面公示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此外,依托网络媒体及时推送重要政策和工作动态,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构建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的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明确各科室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发布是否及时、流程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仍需加强,面向企业的惠企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细化解读;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仍有短板,对公开范围和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企业需求优化政策解读,采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增强解读实效;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案例教学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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