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高昌区环境卫生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环境卫生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工作要求编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高昌区环卫中心重要日常工作,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办事对象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聚焦群众关切的环卫领域重点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环卫设施建设、拆除环卫设施6项审批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优化公开内容结构,细化公开条目,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切实让群众清晰了解环卫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责任,字字校对、层层把关,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着力构建多元化、便捷化的公开渠道。持续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到位;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传统载体,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增强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服务。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管。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环卫中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发布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能,推动环卫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0.302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主动公开的信息多以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原文为主,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卫作业标准、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等核心信息,解读不够深入、细化不足,缺乏数据支撑和案例说明,难以满足群众对信息的深层次需求。
    二、公开形式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表格为主,针对老年群体、农民等不同受众的特点,缺乏语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公开形式,部分偏远乡镇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够便捷。
    三、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不够精细:各公开平台(政府网站专栏、政务公开栏)存在信息更新不同步的现象,部分平台内容维护不及时,未能有效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互动性和服务性不足。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聚焦群众关切,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增加“环卫作业标准”“设施建设进展”等重点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不仅公开结果,还同步公开决策过程、实施步骤和成效数据。例如,定期发布垃圾清运量、环卫设施建设等数据信息,并通过图文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环卫工作。
    二、丰富公开形式,拓宽信息获取渠道:结合不同受众需求,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制作通俗易懂的语音播报、短视频等内容,发布环卫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在政务公开栏、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增加信息公示;针对偏远乡镇,通过村广播、便民服务站宣传栏等形式,及时传递环卫相关信息,确保信息覆盖无死角。

    三、加强平台精细化管理,增强互动服务:建立平台信息更新联动机制,明确平台维护责任人,实行信息发布“一审三校”制度,确保各平台信息同步更新、内容一致。安排专人及时回复群众留言,收集群众对环卫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栏内容,确保传统渠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bd97dc092e0049c0812425fa13ca72cf
c97056d361434015b671ff32edfb3d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