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高昌区科技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高昌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我局公开的信息共计90,其中:通过高昌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发布1条,利用新媒体抖音平台发布工作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健全“谁起草、谁公开、谁负责”工作机制,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政策解读、保密审查等全流程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程序,全年开展保密审查20余次,未发生泄密事件。动态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分类梳理数据资源,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不断优化

以政府网站为核心,同步优化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公开平台。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子页面维护,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公示公告等专栏内容,全年完成网站信息更新1条

(五)监督保障切实有力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的工作格局。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覆盖全体业务骨干,提升专业能力。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精度与覆盖面不足,重点领域信息披露不充分;二是基础信息规范性欠缺,部分文件未标注有效性、关键字,格式不统一;三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不清晰,“三审三校”流程落实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规范要素,细化重点领域公开清单,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二是提升信息规范性,统一文件格式与标准,建立信息同源发布机制,每季度清理冗余、错误数据,确保各平台信息一致;三是完善制度流程,明确主动公开主体、时限、责任等要素,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双人复核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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