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昌区教育局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聚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双减”政策深化落实、学前教育普惠扩容、招生考试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高昌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186条,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精准。

2.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受理、审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信息管理:持续完善“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审查,全年未发生违规公开信息情况。

4.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公开专栏布局,增设政策解读专题板块;提升微信公众号运营水平,增加图文解读、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公开形式,拓宽信息传播覆盖面。

5.监督保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仍需加强,部分教育领域民生热点问题的解读不够深入、细化,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

2. 新媒体平台互动功能发挥不足,公众留言、咨询的回应效率有待提升,双向沟通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3. 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界定、政策解读技巧等方面的把握仍需精进。

(二)改进措施

1.聚焦民生热点,深化公开内容:围绕招生入学、教育收费、“双减”落实等公众关切事项,主动增加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采用问答、图解等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定期梳理公开清单,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优化平台功能,畅通互动渠道:完善微信公众号留言回复机制,明确答复时限和责任主体;探索开通线上咨询专栏,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3.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邀请业务专家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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