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高昌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吐鲁番市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载体,依法依规做好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1429条,其中发布重点民生领域信息329条;转载稿件554条;公开本年度出台规范性文件2篇,通过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样化形式解读6次;通过高昌区政府网政务微博发布及转发信息5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认真检索调查,依法依规做出答复,实质性解决申请人合理诉求2025年,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2件次按法定时限答复处理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对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逐项审核把关,从源头防范风险,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安全公开。二是不断完善高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制度》,规范网站发布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理顺政府文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调整细化网站栏目设置,将9个同类型栏目归类调整至同一主栏目下,删除栏目4个,新增7个重点领域栏目,开设“高昌区涉企行政检查专栏”1个。二是将区直各部门已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区直部门新媒体账号的新增、变更、注销等事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区政府办公室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牵头建立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督职责与权限边界,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二是坚持常态自查,狠抓问题整改,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考核指标细则,季度性对区直各部门涉及的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内容逐项核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权重,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评分标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倒逼区直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2025年,全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需追究责任的情况,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0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2

行政强制

11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5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4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5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0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4

5

1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强。部门仅对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对本部门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缺乏研究分析,主动公开不全面,被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复通报整改。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缺乏标准化的闭环管理机制,主办责任主体法制审核程序缺位,答复常因法律依据应用不当,表述不规范,且未经法务部门合法性审查,极易引发行政复议风险。三是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完善。区直部门未建立健全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及新媒体发布信息审核不到位,多次被第三方检查机构检测到错敏字被通报进行整改。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范围。组织区直部门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研讨,对照自治区要求梳理公开清单、明确标准,推动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将相关情况纳入日常督导和绩效考核,对第三方测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并定期“回头看”,杜绝问题反弹。二是健全闭环管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标准化流程,明确各单位及法务部门职责,构建全链条闭环体系;强制增设法务合法性审查环节,所有答复文书必须经法务把关,同步开展专项培训,防范行政复议风险,确保答复合规严谨。三是完善审核机制,筑牢信息发布防线。督促各部门建立“分级审核、层层负责”机制,细化流程,对公开信息及新媒体内容实现“三审三校”全覆盖,重点核查错敏字、表述及内容合规性。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部门通报批评、倒逼尽责,引入错敏字检测工具,提升审核质效,确保发布信息零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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