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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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7-1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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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类型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拟检查时间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 |
民办幼儿园 |
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情况常规检查 |
一、办学资质合规检查
核查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办园地址、办学范围与审批备案信息一致;幼儿园章程按规定备案并严格执行,无超范围办学、无证办学、擅自变更办学地址等违规行为。
二、内部治理与办学规范检查
落实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建、园务管理架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招生行为规范,招生简章、宣传内容真实合规,无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超班额办园等问题;园所名称、标识使用规范,办学规模符合国家标准。
三、教职工队伍合规检查
核查园长、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教师资格、学历资质达标;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健全师德师风管理制度,无体罚、变相体罚、虐待幼儿、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要求组织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
四、教育教学规范检查
严格落实学前教育办学要求,坚决杜绝小学化教学;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保障幼儿每日户外活动时长;规范开展保教活动、园本教研,落实立德树人育人要求,无超前教学、违规开设课程等问题。
五、安全与卫生保健检查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健全,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校园三防设施、消防设备齐全完好、正常运行,落实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食品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件齐全,严格落实食材留样、卫生消杀、传染病防控、幼儿晨检、体检等卫生保健制度,无安全及卫生责任隐患。
六、财务收费合规检查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收费票据规范;无乱收费、违规退费、克扣幼儿伙食费、挪用办园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收支、年度审计符合规范。 |
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常规检查法律法规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5 年 6 月 1 日施行)第九条、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1 号)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三、现行有关部门规章(学前教育专用)
《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 39 号)第六十一条
《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2024 年新版)第五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53 号)第十八条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四、核心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
2次 |
专项 |
现场 |
2次 |
2026年9月、2027年3月 |
是 |
教育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支队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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