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路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否有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焚烧物品的行为;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行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妨碍消防车通行,遵守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的规定,乱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措施进行检查

3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隐患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落实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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