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情况有关数据撰写此报告。报告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昌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三农”领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商定具体举措,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我局领导对拟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严格把关,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三是拓宽公开范围。对三农领域需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咨询等。2024年,我局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严格按照时限发布或更新信息,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其中:机构职能公开1条,政务信息12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点、受理程序等。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各相关业务科室公开信息的接收、传达和落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政策及时落实,确保农业农村各领域业务科室(中心、站所)全覆盖,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工作责任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高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火洲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信息答复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中心、站所、科室配合。强化板块日常监管,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和精细化管理。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待进一步丰富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工作的学习,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实践操作、提高综合素养、提升工作效能;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信息发布,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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