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吐鲁番蒲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自愿退回土地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吐鲁番蒲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和重新发包的批复》,现就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权利人:吐鲁番蒲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高昌区大河沿镇红柳河社区7队
地类:国有农用地
面积:36.9742公顷(554.613亩)
证号:吐鲁番市高昌区国有土地开发有偿使用合同(合同书号2016-01号、和2016-02号),新(2017)吐市高区不动产权第0000026号、新(2017)吐市高区不动产权第0000027号、新(2017)吐市高区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
二、收回方式
本次收回为企业自愿退回、政府无偿收回、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存在强制收回情形。
三、移交要求
该地块土地及地上所有附着物。由企业按期完成地块清理、配合完成合同终止、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四、公示期限
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2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收回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收回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买热娅木,联系电话:0995-853373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