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对于未实现即时结算的,按政策予以手工核算医疗救助费用,切实发挥“三重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负担。2024年1-9月,高昌区困难群众“一单式”结算29546人次,医疗救助支付614万元。对于未实现即时结算的,医保中心手工核算困难群众门诊、住院169人次,医疗救助32.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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