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高昌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工程并联审批模块中将涉及我局办理的建筑施工、人防、消防、联合验收等事项审批情况主动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待申请人提出申请且局办公室受理后,派发给责任股室形成书面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进行答复。2023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2,办理数量为2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府信息的效力、分类,确保入库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便于调取使用,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张贴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信息,对群众在12345热线投诉快速处理,通过局内LED显示屏及时对非涉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缩短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实现信息发布与咨询反馈的互联互通。

监督保障情况。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在对应网站上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及时地通过电视、上网、报纸和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本年度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做到了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但答复的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二是学习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三是细化指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公开,并动态更新内容,努力做到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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