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高昌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由概述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邮编838000,电话(传真):85349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昌区教育局不断完善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依法开展奠定基础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高昌区教育局依托高昌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通过信息员将政府信息传达到各学校和全社会,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其中:通过“火洲零距离”等公众号公布教育信息62条处理行政许可9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7.7114万元。

(二)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信息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2023未收到群众邮寄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规范管理政府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报送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进行审核,教育局在政务服务网上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共19项,对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流程进行了精简和优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和准确,2023年未发现差评事项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及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和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强化公开监督保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通过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本年度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7114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配合电子政务中心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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