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编制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林业和草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发展林业草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林草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柱,是生态文明和富美安康吐鲁番市高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谋划吐鲁番市高昌区“十四五”林草发展,对认清发展环境、明确发展思路、明晰发展重点、优化发展布局、确定发展次序,全面推进富美安康吐鲁番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进入新阶段
第一节“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林草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高昌区林草部门围绕“建设五个吐鲁番”战略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林草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林草产业经济,强化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民生林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新时期高昌区林草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十三五”以来,高昌区造林绿化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三北防护林、绿色通道、沙化治理、农田防护林、乡(镇)村绿化工程、草原生态补奖、禁牧、退牧还草工程稳步实施,初步形成以农田、道路、水渠防护林为骨架,绿洲边缘乔、灌、草防风固沙林为裙带,天然荒漠灌木林为屏障的绿洲生态防护林体系。到2020年末,全区林地总面积59103.727公顷,森林面积4665.134公顷;天然草原面积23.12万公顷,可利用面积2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6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34.1%,区域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农田防护林建设、城市绿化、村庄绿化、铁路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等工程,造林面积和质量有了历史性突破。五年累计完成营造林11.57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3.22万亩,封育5万亩,累计实施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3.35万亩,逐步构建起相对稳定的绿洲生态安全体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生态保护。
沙化治理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高昌区积极开展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结合三北五期造林,有效治理沙化土地13.6247万亩;艾丁湖湿地公园申报获批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绿洲生态防护林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湿地保护有力加强。高昌区湿地总面积19238公顷,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处,面积28986公顷。“十三五”期间,全区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退耕退牧还湿、科研监测、科普宣教、湿地资源调查等能力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局部湿地原生性特征减弱或消失得到有效遏制,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湿地功能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实施退牧(耕)还草、退化草原修复等一系列重大工程,5年累计完成人工种草1.42472万公顷、退耕还草0.11万公顷、围栏建设0万公顷、人工饲草地建设0万公顷、补播改良0万公顷、毒害草治理0万公顷,鼠害防控治理面积6.667万公顷、虫害防控治理面积0万公顷。草原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到2020年,全区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高度分别为34.1%和26.8厘米,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资源管护水平全面提升。坚持最严格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健全和完善以检查和监理为手段的管理体系,提高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天然林、公益林和天然草原实施严格保护,加强林草地管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现场查验机制和使用林草地报告编制质量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修正“林地一张图”,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保持在52.5万亩;森林草原管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管护队伍不断壮大。
林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全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特别是林果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其中特色林果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谁经营、谁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得到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建成。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骨干,以乡镇基层监测点为基础的区、乡(镇)两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成效彰显。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已建立以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多种类型为主的自然保护地,受保护面积达到136.1679万亩,全区大多数的生态系统、自然景观以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配合吐鲁番市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初审及补充完善工作,高昌区3处自然保护地初步得到优化整合,切实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
依法治林稳步推进。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林业和草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采沙、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盗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5年累计受理上报19个申请占用林地20.967公顷,获批19个,批准面积20.967公顷;联合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养殖户、酒店、农贸市场开展检查,严厉打击了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林木管护成绩斐然。全面落实管护主体,形成区、乡(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疏通渠道、灌溉浇水、修枝涂白、补植补造等管护措施,全区造林成活率达到了90%以上,林木管护实现了历史上的重大突破。加大林草执法力度,对一批乱砍滥伐树木的现象进行了通报和处理,全力做好林木管护工作,林木管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绿色惠民成效显著
按照吐鲁番市委提出的“稳定面积、调优结构、强化管理、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和“强化管理稳产量、结构调整强品质、深挖潜能增效益、三产融合兴生态”的总体要求,高昌区大力推进实施葡萄精品园、万亩桑园、万亩杏园建设,强力推进林草产业发展,积极推行林草标准化建设,以精品示范园建设为突破,全面带动提升林果产业转型升级。全区林果种植面积由2015年的25万亩增加到2020年的30万亩(其中:葡萄25.7万亩、其他林果4.3万亩),2020年全区林果总产量达到53.95万吨,产值达20亿元。
露地林果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区露地林果种植总面积30万亩,其中葡萄25.7万亩,其它4.3万亩。林果总产量53.95万吨,其中葡萄53万吨,其它0.95万吨。2020年全区林果业人均纯收入722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同比增收400元,对人均增收的贡献率达到40%,其中葡萄人均纯收入722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9%。林果业的发展,为高昌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
葡萄架式改造快速推进。葡萄架式改造是葡萄标准化生产的基础,是推进生产管理机械化的前提,可以提高葡萄品质,减少病虫害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结合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示范园建设,以提高葡萄品质和效益为目标,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农民互助劳动等方式,加快推进葡萄架式改造。全区完成葡萄架式改造7.57万亩。
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初具规模。按照市委提出的“稳定面积、调优结构、强化管理、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和“强化管理稳产量、结构调整强品质、深挖潜能增效益、三产融合兴生态”的总体要求,高昌区大力推进实施葡萄精品园、万亩桑园、万亩杏园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2万亩;共建立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特色林果示范园60个。林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特色示范园的建设,为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设施林果业发展迅猛。“十三五”期间,高昌区通过运用矮化密植、高光效整形、三棚一膜和人工引导休眠等技术以及召开“互观互学互勉”现场会、观摩会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实施精耕细作,推进全区设施林果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区种植设施林果大棚数量已达到135座,设施林果业总收入130万元(其中设施葡萄总收入10万元),开辟了林果增效、农民增收新途径。
林果产品增收实现全新突破。葡萄产业一直是高昌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高昌区各级党委、政府多措并举拓宽葡萄销售渠道,通过参加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等各类展销会,积极举办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客商座谈会、联谊会、葡萄采摘季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鲜葡萄、葡萄干、葡萄酒、桑葚等林果产品,大幅提升了高昌区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旅游林草快速发展。围绕葡萄精品园、桑精品园、杏精品园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举办杏花季、桑葚季、葡萄采摘季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林草产业与旅游深度融合,顺应城市居民休闲、观光、旅游和农事采摘体验需求,吸引了大批游客。“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吸引疆内外参展商、观众、游客600万人次,带动旅游消费20亿元,极大地推动了高昌区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了林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重点改革稳步推进
集体林权改革。坚持“生态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实施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的各项配套改革,建立起了产权归属明晰、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着力从组织宣传发动、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林改方案、现场勘界确权、林权登记发证以及健全档案管理等工作环节入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了全区林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全区完成明晰产权面积63.1524万亩,明晰产权率71.91%,完成林权(换)发证面积63.1524万亩,林权(换)发证率71.91%,总发证8655本。
四、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十三五”期间,高昌区林草科技队伍稳步发展,拥有县级技术推广机构1个,共有技术推广人员13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及以下5人。实施中央、自治区级林草科技项目0个;获得“实用新型专利”0项;推广实用技术2项;引进林木优良品种1个;建立各级标准化示范园60个。累计培训林草产业技术人员60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达100%;通过开展“科技之冬”“百千万培训”等活动,累计培训基层林草技术人员和林农15.4万人次,编印发放各类科普宣传材料5万份(册)。
“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专项等林草项目74个,累计争取项目资金21837.10万元,较“十二五”期间的13192.13万元增长了8644.97万元,增幅达65.5%,为高昌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
第二节发展形势和机遇
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经过高昌区委、区政府及林草部门不懈努力,区域生态质量持续好转,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美丽高昌区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但区域整体生态状况依然十分脆弱。“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基础和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林草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使命更加光荣。
一、国家重大战略带来了林草发展新机遇
发展林草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一带一路”、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大国家战略下,林草产业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大局,在新疆全区落地了一大批林草重大项目,为加快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机遇,林草事业得到了全方位提升、全领域拓展、高速度推进。根据国家新时代林草大融合大发展思路,整合林业草原资源,协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功能,激发林草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二、建设大美新疆绘就了更宏伟的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全局,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为林草保护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治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实现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绘就了宏伟蓝图。
三、生态屏障建设明确新要求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国家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规划提出“三区四带”为核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明确将新疆纳入北方防沙带,是我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点、难点区域。高昌区吐鲁番盆地中部,该区域是新疆主要的沙化策源地和国家重点防沙治沙区域之一,也是新疆整体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的生态区位优势为高昌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碳达峰碳中和带来了重大机遇。
四、社会矛盾转变带来新需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良好生态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的巨大需求必将产生强大拉动力,为林草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林草发展面临着巨大需求潜力。
第三节问题与挑战
高昌区林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由于自然条件制约,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尤其是在受当前疫情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逐渐加大,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的背景下,生态保护压力持续增加,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与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较,主要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有:
一、生态建设难度不断加大
吐鲁番盆地是新疆最干旱缺水的区域之一,水资源成为城市发展和林草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最大制约瓶颈。随着全区林草建设的深入推进,可造林地立地条件和分布发生显著变化,宜林地块所剩无几,基本为戈壁荒滩、盐碱地、土壤瘠薄等困难立地,水资源匮乏,立地条件恶劣,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成活率低,生态治理难度不断加大。
二、林特产业提质增效亟需深化
以葡萄种植为主的林草产业、产品结构需要进一步加快调整步伐,高昌区2020年葡萄种植规模虽有25万亩,但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仅3万亩,产业规模化经营面积较小,架势改造推广困难,机械化作业无法实施,节水灌溉困难重重,精准水肥一体化尚未开始,集约化程度低。葡萄等特色林果加工业基础薄弱,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化程度不高。森林旅游、食品和药材、其他特色林果产品等新兴产业需要加速发展和布局,林草对农民增收致富的贡献率有待提高。
三、资源管护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城市空间扩展、新型工业化发展及重点工程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和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矛盾加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休闲旅游业的兴起,林草规模、景观需求及困难立地造林的管护要求全面提高,要求林草管护层次和投入力度全面提升,高层次专业人才更显匮乏;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促使全区农田推广实施节水灌溉,农田新老防护林灌溉体系配套滞后,防护林枯死时有发生,农田防护林灌溉配套设施建设和管护亟待加强。
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不够
截至2020年底,仅有林果专业技术人员13人,林草科技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随着全区林果产业规模的逐步扩大和乡镇林草站划归各乡镇管理后,特别是乡镇林草产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力量分散,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薄弱,急需的关键技术与实际科研和推广应用衔接不紧密,创新能力弱,成果转化率偏低,科技服务力量远不能满足林草生态保护和生产需求。
五、防灾减灾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业发展规模的快速扩张,林特产业受病虫害、低温冻害、大风沙尘等自然灾害影响范围和风险相应增加,灾害防治防范要求进一步提高。而目前高昌区灾害特别是病虫害防控人才缺乏,防治手段相对落后,灾害综合防控能力显得比较薄弱,难以有效应对风险日益增加和危害范围不断扩大的灾害威胁。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林草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为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产业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推进新时代林草现代化建设。筑牢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屏障,打造以特色林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建设林下经济强区,为建设天蓝地绿的美丽吐鲁番做出更大贡献。以把高昌区建成环境美好、生态宜居、林产高质高效为林草发展总目标,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产业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推进新时代林草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和安康富美高昌区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生态放在优先位置,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林草现代化建设的不懈追求,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林草种苗质量,发展节水林草产业,保持水土平衡,培育特色健康森林,增强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坚持改革创新,生态富民原则
用生态思路谋划产业,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作为林草的重要任务,不断深化林草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林下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林草产业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林草产业体系。
三、坚持分类指导,科学布局原则
结合区域和林草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划定林草发展空间格局,明确林草产业功能区划,切实解决好林草发展及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配置树种和管控措施,实现林草治理体系现代化。
四、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原则
以区乡两级政府为主导,逐步完善林草发展各项配套支撑政策,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林草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工程建设长效机制。
五、坚持科技兴林,依法治林原则
坚持把提升质量效益作为林草现代化建设的永恒主题,依靠新技术、新成果,建立强有力的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全面提高林草建设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效益;不断完善林草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
第三节保护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林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层次丰富、类型多样的网络化生态空间体系基本形成;沙化治理成效显著,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形成,林草资源和社会、经济、城市等各要素间配置合理;林草产业健康发展,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林长制全面推行,林草治理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服务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能力全面增强。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重要生态系统和重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到“十四五”末,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35.1%,退化趋势得到有效缓解。
——林草产业更为兴旺。巩固发展以林果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品牌效应逐步增强。露地林果种植总面积稳定在26万亩(其中葡萄23.4万亩、其他2.6万亩)。葡萄架式改造5万亩,品种改良1万亩;果品年产量达到60万吨,林果业示范基地0.5万亩;繁育杏树、桑树、葡萄等良种苗木600万株。林草业年总产值力争达到26亿元。
——生态公共服务更为普惠。城乡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生态基础不断提升。依托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巩固存量、拓展增量、提升质量。
——林草支撑保障更加有力。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取得明显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林草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技术运用取得突破,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控制在0.8‰和2‰以内,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和4%以内。
表3-1高昌区林草“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3.66
4
约束性
2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34.1
35.1
预期性
3
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
--
75
预期性
国家重点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
--
80
预期性
4
森林火灾受害率(‰)
≤0.8
≤0.8
预期性
草原火灾受害率(‰)
≤0.8
≤0.8
预期性
5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4
预期性
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
≤1
≤1
预期性
6
林草产业总产值(亿元)
48
50
预期性
第三章高质量推动国土绿化行动
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遵循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围绕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合理布局各类绿化空间,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以水定绿、量水而行,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完成国土绿化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退化林修复2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及平茬复壮3万亩。
第一节科学推进造林绿化
一、科学布局造林绿化用地
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据,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三北防护林项目等中央财政资金为依托,科学布局造林空间,提高造林质量,科学推进造林绿化。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封造结合。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选用乡土树草种,营造混交林。统筹考虑水资源时空分布和承载力,以水定地、以水定绿,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加快推广中水灌溉绿地、无灌溉造林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机制,确保做到森林资源本底清楚、造林用地安排科学、造林任务动态管理,为实施造林绿化精准化管理、促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做到乡村绿化与保护山体田园、河湖湿地、林草植被等自然生态景观及古村落、古民居等人文历史景观相协调。充分利用村内隙地、废弃地、撂荒地、边角地等见缝插绿,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经济实用,大力推广抗性强、养护成本低的耐旱型乡土树种,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进行绿化。加强乡村古树名木和风景林的保护。注重乡村小公园、小游园、节点和农田林网建设,积极拓展公共生态游憩空间。积极引导条件较好的乡村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打造乡风浓郁的乡村特色田园。到2025年,重点支持50个以上村庄完成绿化美化工作,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2%。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以绿洲防护经济林区为重点,落实已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维护好退耕户的合法权益,提高退耕户营林护林积极性,巩固工程建设成果。鼓励各乡镇结合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或通过对第一轮退耕还经济林地实施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允许对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地进行评估后,依法依规调整林种,种植具有良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树种,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切实巩固发展已有成果,努力将“绿水青山”打造成“金山银山”。
第二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一、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
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将天然林和公益林纳入统一管护体系。重点保护和修复荒漠灌木林资源,提升山区、河谷、荒漠天然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天然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生态功效,加快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安全屏障。
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及森林经营方案的目标任务,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努力提高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为宗旨,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生态产品为目标,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稳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加大管护站(所)建设力度,提升现代化管护装备水平,改善管护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稳定管护队伍。提高天然林保护修复能力建设水平,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加强林区道路、安全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森林公园等森林防火重点林区防火安全道路建设。提升种苗、造林、营林、巡护、监测等现代化机械装备水平,推进林区生态保护、营林生产等装备现代化,为林区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继续加强国家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确保全区享受国家级公益林补助的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64万亩。
二、加快农田防护林修复改造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林相不整齐、林网缺行断带、受病虫害影响或进入成过熟期而导致防护功能降低的退化防护林带进行补植补造或更新改造,积极解决因防渗渠、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使用导致已建防护林缺水退化问题,巩固现有防护林造林成果,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选择寿命长、材质好、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乡土树种,科学设计林网规格,优化种植模式,加强抚育管护,完善林网结构,提高林网质量。以杨、榆、沙枣等树种为主导,以桑、杏等经济树种为补充,建设高标准防护林网,逐步实现农田林网占耕地面积达10%以上。
第三节精准提升林草种苗质量
一、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选育
推进实施“种子工程”,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开展优良乡土树草种质资源的收集、选育和繁育,全面提升林草良种化水平,促进林草种苗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经济树种引、育、繁苗木基地
从疆内外引进适宜于高昌区气候特点的林果、绿化等树种,建立经济树种引种汇集、良种选育基地,开展优良树种资源的汇集、驯化、选育和扩繁,补充高昌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树种储备,林果树种包括杏、桑、枣(鲜食)、西梅、桃、无花果、石榴等,树种选育适宜于高昌区当地的优良品种,加强林木良种的本土化,丰富吐鲁番盆地生态建设树种资源。
三、种苗保障能力建设
继续巩固高昌区保障性苗圃建设,增强科技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优新品种,提升特色树种新品种、良种培育水平和供给能力,为全区及周边县林木种苗产业的转型升级、技术服务等提供支撑与保障。到2025年,全区良种育苗面积500亩,年产苗木300万株,造林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特色林果良种使用率达85%,苗木自给率达到85%,保障全区各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需求。
第四章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科学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组织开展勘界立标、自然资源本底调查、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持续完善高昌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制定最严格的管理办法,严守林草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红线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创新保护红线机制,坚决打击破坏红线行为。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现有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兼并重组,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实行勘界立标管理,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自然保护地对外交通与通讯、巡护、管护、科普教育等条件明显改善,监控、防火等设施设备基本齐备,服务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健全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高昌区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屏障。
根据高昌区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新疆吐鲁番艾丁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新疆吐鲁番艾丁湖国家级沙漠公园、火焰山-葡萄沟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限制人为活动,实验区内可开展旅游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明确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利用行为,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促进有效保护和维护生态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游憩休闲、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
第五章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加强草原保护,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着力治理退化草原,加快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原生态承载力,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第一节严格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
一、实行草原禁牧
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划定禁牧区,严格保护吐鲁番盆地重要生态区位的天然草原。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和生态脆弱区草原、禁止生产经营活动区草原实行禁牧封育。采取系统性保护修复措施,严禁在重要草原区周边开采地下水,通过关井退耕等措施恢复草原植被。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上级政策,持续实施草原禁牧316.35万亩,推进草原生态的有效恢复。
二、开展草畜平衡
对禁牧区以外的草原实施草畜平衡管理,依据牧草生产能力和草原承载力核定载畜量。结合高昌区天然草原利用特点和实际,引导鼓励牧民科学放牧、开展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加强信息化建设,补齐草原监管短板。实施草畜平衡10.13万亩,推进草原生态的有效恢复。
第二节加快草原生态修复
一、草原修复治理
加大生态脆弱区草地修复治理力度,实施草地修复治理工程,促进草原植被恢复,稳步提升草原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储氮等能力,加强虫鼠害防治。到2025年,持续推进退化草原恢复治理,改良天然草原面积1万亩;开展毒害草治理2万亩,草原鼠(虫)害治理30万亩(其中鼠害防控治理10万亩,虫害防控治理20万亩),有效控制草原生物灾害。
二、退化草原修复
配合自治区开展退化草原专项调查,摸清退化草原分布、面积、等级,探索符合实际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模式。在春季返青期和秋季结实期,建立管控制度,严格实行季节性休牧。继续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扩大实施范围,增加建设内容。到2025年,以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为重点实施草原围栏封禁保护工程,全区建立骆驼刺草场、沙化退化草原围栏83公里。
第三节推行草原休养生息
一、保护天然草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严禁不符合草原保护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加强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管理超载过牧、违规放牧等行为。
二、落实基本草原制度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安排部署,落实草原资源有偿使用相关政策,逐步建立权责明晰、保护有序、评价科学、利用合理、监管到位的草原保护制度体系。
三、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第六章强化湿地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最大限度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第一节全面保护湿地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坚持生态系统保护原则,严守“湿地红线”。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水库、河谷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通过保护湿地公园的动植物资源,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遏制建设对湿地不合理利用的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湿地蓄水、保水、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的功能,为野生动物栖息繁衍提供良好场所等重要作用。
第二节修复退化湿地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和其他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水系连通、能力建设、科研宣教、基础建设、植被恢复等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湿地保护设施设备建设和基层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改善湿地生态状况,逐步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提高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同时,通过工程实施,加强周边群众对湿地的了解,增强湿地保护意识,为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推进艾丁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工程,维护艾丁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确保湖水面积逐渐增加、湿地功能逐步恢复、区域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逐步增强,努力实现河湖长治久清和绿色发展。通过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工作,统筹湿地资源管理与保护,狠抓湿地生态修复,促进艾丁湖流域生态环境更加良好、河湖面貌不断改善。规划总面积43.48万亩,保护周边现有荒漠林15万亩,荒漠植被恢复1万亩。
第三节加强湿地的监督管理
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湿地分级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通过建设完善湿地公园等方式加强重要湿地的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湿地管理水平。加强湿地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科学设置全区湿地监测站点,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开展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监测。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加大国家湿地公园内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破坏湿地行为督查。
第七章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
持续强化野生动植物的管理,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栖息地(原生境),促进种群恢复,保护生物多样性。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管控外来物种,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重点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的系统保护,开展候鸟迁徙通道保护,继续推进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野生动植物种鉴定能力,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提高野生动植物监测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以发展为中心三项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依法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地或保护区实施围栏封禁保护,坚持推进“四防”“四不准”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改善和优化野生动物生存栖息自然环境,使本区的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全市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不断好转。
第二节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与市场监督、森林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行动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实行源头治理,形成多方式协同、多渠道封锁,依法顶格严惩重处,提升法律震慑水平,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从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和提高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入手,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在保护管理能力、监测、监管设备建设、监管制度建设、应急指挥调度等方面提高工作水平,掌握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变化情况,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水平,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发展。大力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原生地,争取推进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采取定点投喂饲料、受伤救治、疫源疫病监测预警、濒危动物繁育保护等,拯救我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恢复和发展野生动植物种资源。
第三节全面规范野生动物利用
严格野生动植物规范利用,全面禁止非法使用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需要,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严格审批,加强监督。充分利用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植树节、湿地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改善群众的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八章科学推进防沙治沙
第一节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
坚持“统筹规划、严格保护、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加强沙区植被保护,通过采用“封”和“禁”的措施,对沙漠与绿洲过渡带、严重风蚀沙化地区等沙尘源区以及沙尘路径区内实施严格的封禁保护。持续推进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在封禁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保护好现有荒漠植被和荒漠自然生态,遏制沙漠向绿洲扩展,促进沙区植被自然恢复,改善生态状况,减轻风沙危害。加强管护站点建设,完善封禁警示、巡护监测等基础设施,定期开展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第二节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
一、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优先将艾丁湖沙化区域的主要风沙源区、沙化扩展活跃区和荒漠化区作为重点突破区域,以自然修复、封育保护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增加林草植被,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风沙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稳步推进芒硝湖荒漠林区、觉罗塔格山荒漠林区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以点带面,综合治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二、推进规模化防沙治沙
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防治紧迫性强的集中连片地区,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封则封、宜荒则荒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开展规模化防沙治沙,对重点区域实行治理和防护相结合的策略,科学治理沙化土地,增加林草植被盖度,提升林分质量,减少沙化土地面积,遏制沙化土地扩展,力争持续缩减,提高建设标准,提升精准防沙治沙能力。
第三节加强沙化土地监测预警
充分利用北斗系统、现代通讯技术、人工智能AI技术、大数据分析等高新技术,加强监测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区布局、因害设防、精准施策,丰富荒漠化防治监测手段,完善监测设施设备,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扩大监测范围,提升监测能力。
第九章做强做优林草产业
坚持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林草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林草产业结构,提升葡萄名优产业,稳步发展精品果业,全力发展休闲林果业,着力搭建林果产品营销平台,打造产业品牌,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发挥高昌区位优势,持续发展特色林果产业,稳步推进林下沙特产业和经济产业,全力支持生态旅游业,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23万亩以内,葡萄产业提质增效明显,葡萄优质果率提高到50%以上;鲜食葡萄销售突破25万吨;其他林果面积稳定在3万亩,新建特色林果休闲采摘园30个,每个种类的休闲采摘园规模在10亩左右。
第一节加快葡萄生产基地升级改造
一、优化葡萄种植结构
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逐步调整葡萄的用途结构(鲜食、制干、加工)、时间结构(早中晚熟)和口感结构(酸、甜、薄皮、厚皮、有核、无核等)。依托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合理调配,实现葡萄产业名特优品牌化,大幅提高效益。“十四五”期间,完成葡萄品种改良1万亩。
二、大力开展葡萄架式改造
葡萄架式改造是葡萄标准化生产的基础,是推进生产管理机械化的前提,可以提高葡萄品质,减少病虫害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结合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领导干部领办、创办示范园建设,以提高葡萄品质和效益为目标,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农民互助劳动等方式,加快推进葡萄架式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葡萄架势改造5万亩,完成葡萄标准化基地建设10万亩。
三、加快葡萄标准化生产园建设
提优葡萄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全国葡萄新品种,加快葡萄产业结构升级转换,实现“18万亩无核白+5万亩其他品种”的葡萄种植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三改、两控、一优化”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加快建设葡萄标准化体系,促进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完成葡萄标准化基地建设10万亩。到2025年,使全区90%以上葡萄初步实现标准化生产。依托标准化生产园,逐步扩大绿色、有机葡萄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制定并完善《高昌区葡萄干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全区建设葡萄干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
四、着力打造高昌区千里葡萄生态长廊。
重点在农家庭院、景区(公园)步道、城乡人行道路等区域开展葡萄生态长廊建设工作,有基础条件的单位院落要带头开展。即2023年全区计划建设任务45公里。2024年计划建设任务75公里、2025计划建设任务年110公里。
五、提高葡萄种植管理水平
积极推广葡萄简约化栽培示范技术,总结简约化栽培技术经验,制定适宜当地条件的简约化栽培技术规程,逐步扩大葡萄简约化栽培面积,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投入产出比,推进葡萄生产管理现代化。发挥疆内外专家、本土技术专家、葡萄种植能手作用,采用现场培训会、田间地头指导等方式,对种植户开展葡萄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培训,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农民标准化生产水平。
六、推进鲜食葡萄销售工作
大力宣传销售鲜食葡萄助农增收、降低生产成本的优势,提高农民鲜食葡萄销售积极性。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模式,创新销售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推进鲜食葡萄销售工作。改进鲜食葡萄的选果、包装方式,推行单穗包装,支持、鼓励果品销售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及农民合作社组建鲜食葡萄包装生产流水线,以集中统一包装的方式,将家庭包装、零散销售改为统一包装、统一技术管理、统一销售,实现葡萄包装和质量监控的标准化。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的预冷设施和体系,发展冷链运输,提高鲜食葡萄的保鲜运输效果。到2025年,全区葡萄优质果率提高到50%以上,鲜食葡萄销售突破25万吨,鲜销率力争达到30%。
七、加快葡萄叶加工销售
以葡萄叶加工转化为重点,以绿色葡萄生产为依托,加强葡萄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大力宣传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鼓励引导农民广泛使用有机肥,加大葡萄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着力推进绿色生产,提升葡萄叶质量,提高葡萄叶利用率。鼓励支持葡萄叶生产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葡萄叶加工销售健康发展,到“十四五”时期优质葡萄叶年销售规模量达到0.2万吨。
八、强化市场开拓能力
依托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充分发挥吐鲁番“葡萄之乡”“世界葡萄植物园”和“中国葡萄圣城”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加快建设吐鲁番葡萄集散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地推介活动,增强吐鲁番葡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进一步加大吐鲁番葡萄、杏、红枣等特色林果的宣传推介力度,为企业搭建营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第二节加快特色林果基地建设
一、特色林果产业建设
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营造特色鲜果产业基地,围绕自治区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及林果业助力乡村振兴,稳定面积,调优品种结构,推广良种及标准化种植,提高单产、优质果率,增强贮藏加工能力和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能力,实行定向培育,集约经营,培育优质林产品,满足人们对林产品的不断增长需求。
依托乌鲁木齐市消费市场,大力发展杏、桃、西梅、无花果、石榴、桑等精品水果种植及设施林果等特色林果产业。依托林果采摘园、田园观光等产业,到“十四五”末,全区特色林果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左右,改造桑园0.5万亩,建设以桑树为主的观光采摘园3个;加快杏树标准化建设和品种改良,合理布局早熟、晚熟品种,完成杏标准化示范园0.5万亩,完成杏树品种改良3000亩,果品产量达1万吨,储藏保鲜能力达到3万吨,林果业产值达到1亿元。
促进产业融合,提升产区品质。按照“小产区撬动大产业”的发展思路,依托多样的气候、土壤特点,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力度,沿高昌区经典旅游环线打造以杏、桃、桑等为重点的多个精品小产区,发展本地加工企业,将技术、质检、生产统一集约化;吸引餐饮、文化、休闲旅游、电商等业态聚集,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典范。
二、加强“两张网”中间连结机制建设
立足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探索建立从市、区到乡镇、村组的交易市场。促进疆内外企业交流合作,打通产销对接环节,解决优质果品外销问题。强化产销对接,拓展区内区外农产品销售“两张网”,开辟以林果为重点的农产品快速出疆通道。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林果市场或综合性市场更新升级加工服务功能区、建立新疆果品收购销售专区等,提升果品收购网能力建设,通过完善主产区果品收购交易网点,稳定林果产区价格,促进农民标准化生产。
第三节大力发展沙特产业
高昌区光、热、风、土地资源丰富,在进行生态建设的同时,可以大力发展适合沙区生长且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林木、林果、药材、饲料、食用植物,发展沙区规模养殖,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食品加工业。发展重点方向为梭梭-肉苁蓉、白刺-锁阳等沙生绿色食品,推进沙生资源植物产业化开发,收集、保存特色沙生植物种植资源、研发、生产药食同源高端产品,拓展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适度集聚,并进行示范推广。
对荒漠沙区采取生态果林及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通过产业引导和合理布局,打造区域特色鲜明、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沙特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以林养林,改善地区生态环境局。引导、鼓励农民承包生态梭梭林,规划发展林下经济4万亩。
第四节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一、挖掘林草资源禀赋,促进融合发展
林草产业主动融入全区产业转型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禀赋,找准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坚定以生态旅游为引领,促进林草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依托葡萄沟、坎儿井、火焰山、国家湿地公园等景观资源,整合森林、湿地、沙漠资源,开展景区品质提升,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景观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由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居民参与,构建旅游富民产业体系。依托精品景区建设多点旅游线路,建设与旅游服务功能、旅游富民就业相结合的“旅游+增收”发展模式,实现农牧民脱贫致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多方共赢。加强专业规划设计、技能技艺培训、线上线下整合营销,推动生态旅游和旅游致富,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出重要贡献。
突出旅游特色,高标准办好葡萄节等,延伸吐鲁番旅游季,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林农增收,服务业增效。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旅游供给侧改革,强化“电商+旅游+林果产品”“互联网+田园+农户”深度融合,实现林旅结合的模式创新、项目创意,打造旅游产品线上线下互动新局面。
结合城镇绿地建设,发挥吐鲁番旅游胜地优势,依托火焰山-葡萄沟风景名胜区、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杏花村、五道林、沙疗小镇等丰富旅游资源开展资源开发与利用,大力推进葡萄镇、亚尔镇等特色田园小城镇建设,在景区周边、城镇四周、旅游道路沿线,打造一批以葡萄为基础、其他精品果业特色树种为支撑的田园综合体,积极开发集游览、采摘、品尝、游玩、度假、吐鲁番文化等为一体的林草业休闲产品。到2025年,新建各类休闲采摘园30个。
二、加快林草资源改造扩建,大力提升林草旅游
以葡萄主体公园为基础,大力推进景观设施建设、景观廊架改造、葡萄品种规划种植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葡萄产业园品位,为全市葡萄产业品种结构调整、提质增效、葡萄种质资源保护和葡萄品种母本园建设奠定基础,打造集科普教育、资源展示、品种保存收集、采摘品尝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田园综合体。加强对“万亩桑园、万亩杏园”的嫁接改良和附属设施建设,提升桑园、杏园建设水平,促进林旅融合,确保旅游人员留得住、有情趣,实现吐鲁番市休闲林草业季季有推介,月月有特色。
第五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一、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提高扶持政策针对性和脱贫成果的可持续性。加强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实名制动态管理,严格“一卡通”发放补助,落实管护地界、面积、职责和工作要求,强化国语和技能培训,既做到脱贫、管护“两不误”,又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乡土人才。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引导群众参与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修复、森林抚育等重大林草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工资性收入。继续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落实以劳动力转移、生态补偿、林果业、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社会兜底保障为主的“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推进生态工程建设,通过鼓励使用夏橡、黑核桃、水曲柳等高价值苗木进行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使脱贫人口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生态管护员队伍建设,强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实名制动态管理,严格“一卡通”发放补助。
二、推进以林果业为主的乡村产业振兴
加快发展以林果业为主的乡村产业,从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发展新业态等方面,补上技术、营销等短板,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促进林果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种苗花卉、沙特产业等林草产业,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不断增强林果业经营主体带动就业能力,带动农户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以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为依托,支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产业,举办赏花、摘果、品鲜等活动,引导群众发展或从事观赏、采摘、休闲、健身、游乐和餐饮等生态旅游服务,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三、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按照《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水定林、见缝插绿,实施农村“四旁”绿化,有效提高农村公共区域绿化覆盖率,增强农民植绿意识,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切实改变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措施,减少面源污染。不断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
第十章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严守生态红线底线,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健全耕地草原河流休养生息制度,大力提高信息化智慧化管理能力,切实保护林草资源。
第一节全面推进森林草原湿地休养生息
一、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确保全区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大力开展全区天然林修复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以及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提升天然林健康水平,遏制天然林分退化。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强化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
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区道路、安全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森林公园等森林防火重点林区防火安全道路建设。加强管护站(所)建设力度,提高现代化管护装备水平。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管护人员素质,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稳定队伍,提高天然林保护修复能力建设水平。
全面加强森林经营管理。转变传统营造林模式,推进以造林绿化为主向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并重转变。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森林保护与经营长效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层层落实林地保护各项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确保全区森林保有量与林地保有量。全面加强林地管理,完善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政策,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引导节约使用林地。积极开展中幼林抚育和公益林建设,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
二、全面加强草原保护
全面保护天然草原。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契机,加快推进草原承包确权工作,建立新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和管理草原,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加强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配合自治区开展退化草原专项调查,摸清退化草原分布、面积、等级,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模式。继续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围封禁牧、补播改良、鼠虫病害和毒害草治理、人工种草等措施,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加快恢复退化草原植被。
严格落实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禁休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区纳入禁牧和草畜平衡严格管理;在春季返青期和秋季结实期,建立管控制度,严格实行季节性休牧。积极开展草畜平衡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地载畜量核定,推进保护地核心区牧民转移安置;推行林草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融合发展,加强区、乡、村三级草原管护体系建设。
三、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坚持生态系统保护原则,严守“湿地红线”,全面保护湿地,加快自然湿地恢复与修复,建立健全以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全区湿地、水库、河谷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保护湿地公园的动植物资源,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发挥湿地蓄水、保水、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的功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恢复资金,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和其他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水系连通、能力建设、科研宣教、基础建设、植被恢复等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湿地保护设施设备建设和基层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开展湿地生态旅游,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
第二节严格资源监督管理
一、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监管
加强全区森林资源的基础调查,建立本底数据库;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效益等重要森林指标的动态监测网络、数据更新与维护体系、评价与报告制度。选择山地、平原和城市中有代表性的森林,建立一主多点的观测研究站点,构建全区域尺度的、针对不同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观测研究平台网络。对森林水源涵养、固碳释氧、气候调节、水土保持、防风抗灾、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功能开展长期定位观测与评估,将观测评估的相关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提供科学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宣传普及森林生态知识和理念。
二、加强草原保护利用监管
在全区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加强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规模化养殖场等设施占用草原行为。严格管理超载过牧、违规放牧等行为。
三、加强湿地用途监管
依据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区域各类湿地功能。禁止擅自征收、占用重要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加大北庭国家湿地公园内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
第三节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完善数据标准,夯实基础设施,强化网络安全,加快建成林草信息“一张图”。全面整合林草资源监测、生态功能监测、林草信息“一张图”建设等内容,创新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建立区、乡(镇)、村一体化的林草资源综合监测网络。利用林草资源综合监测网络,对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及森林草原火情、有害生物等进行综合实时动态监测,为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第十一章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体系
坚持源头管控、科学施救,全面建设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重点加强预警监测系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以及防扑火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大幅提高重点森林草原火险区火灾预防、指挥和扑救能力,形成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推动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
第一节健全林草火情预警监测系统
加强森林消防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系统、火险预警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运用能力。积极协调应急、气象部门,加快将本区火情预警纳入自治区林草火灾预警管理平台,提升火情预警监测能力。加强火灾预防,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利用火灾视频监控系统,形成瞭望、视频监控和地面巡护有机结合的立体监测网络。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构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配备无人机适时巡查巡视,提高森林草原防火预警预报准确度和及时性。
第二节提高火情早期处理能力
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在交通要道等敏感地段配置宣教、管控等设施设备,全力推广“防火码”,协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强化早期火情应急处理。推行突发火情应急处理一区一策,一地一案。要求带装巡护,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报扑同步。
第三节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及应急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重点加强防扑火装备建设,完善防火应急道路网络,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优化生物防火林带的空间布局,完善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体系,全面提升林区林火阻隔能力。加强森林草原消防机构和队伍建设,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确保专编专用。强化森林草原消防常态化防扑火演练,提高专业消防队实战能力,实现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快速应急处置的反应能力。
第十二章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整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草原病虫害防治工作体系,建立联防联控和统防统治机制,构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加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处置能力。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第一节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一、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以1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主体、1个自治区级测报点为基础、6个地州级监测点辅助,实现对全区主要林草业有害生物全方位监测预报,提高测报准确率,加强测报对生产的指导性。以现有测报点为基础,进一步健全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骨干,各级测报监测(站)点为辅助,布局较合理、主测对象较齐全的测报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林草业有害生物档案数据库,建立网上传输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处理现代化,信息传输网络化,防治决策科学化。全区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灾减灾体系全面建成,主要林草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防治率达到85%以上。
二、加强检疫御灾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外来苗木的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章,加大园林植物复检力度,推广应用快速检验检疫设备和技术,强化检疫执法工作。加快构建市、区两级检疫封锁网络,严防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探索并逐步建立林草业植物检疫追溯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建立可查询的电子数据库。完善和稳定检疫执法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
三、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卫星导航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完善药剂药械储备库,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社会化有偿防治服务体系,建立准入机制和管理机制,通过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疫情除治、监测调查、专项整治,不断壮大防治力量,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草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高昌区草原生态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草原生态保护,加大草原管护力度,抓好草原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草原生物灾害预测预警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区级草原生态监测体系,如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草原鼠害预测预报体系、草原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和毒害草预测预报体系等。市、区、乡镇三级草原管护体系明显增强。草原鼠虫害预报准确率达到89.5%以上,鼠害生物防治比例提高到85%,虫害生物防治比例达到85%。
第二节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落实林业草原有害生物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提出重点防治的林草有害生物种类清单,提出特定区域、特定时间、特定防治对象施用农药种类的负面清单。推广绿色防控措施,严控化学农药用量,积极转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方式,大力推广迷向、生物农药(天敌)防治等绿色环保措施,有效保护水源、土壤、非标靶生物和人畜安全。加快推广集防害、补养、缓释等为一体的多功能防治药剂,有效减少施药次数和施药量,降低防治成本。将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生态修复规划、造林绿化设计、森林经营方案。
第十三章深化林草改革开放
第一节建立健全林草管理机制(含林长制)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区、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下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管,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监督制度,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
第二节建立健全资源保护制度
积极探索研究国有森林、草原资产有偿使用办法,明确使用范围、期限、条件和程序,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积极发展森林草原旅游和康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坚持和完善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实施林草科学经营制度,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推行“一站式办理”。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管理、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和经营利用专用标识管理等制度。
第三节完善集体林权改革
实行家庭承包制和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将林权落实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规范集体林业收入管理和分配使用,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平享有,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共同发展的集体林经营方式,支持新办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产业企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集体股份合作林场,推行林地经营权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制度。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改革集体林木采伐管理,简化采伐审批程序。建立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搭建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保障公平交易。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设,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节推进草原制度改革
结合国土三调,推进基本草原保护、禁休牧和草畜平衡、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完善,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推进草原权属登记办证工作,加强草原承包经营和产权流转管理,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分级行使全民所有草原资源所有权制度,在确保草原不退化可持续经营条件下,保证草原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十四章完善林草支撑体系
加强林草支撑体系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为林业草原现代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林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体现在科技的高含量,现代化水平取决于科技的高水平。依靠科技创新进步,是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第一节推进林草碳汇行动
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草碳汇项目,指导开展林草碳汇交易和碳中和行动。
第二节推进法治建设
一、建设高效的林草法治实施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将涉林涉草纠纷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林草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林草干部的林草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强化法治思维的培养,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二、持续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活动
创新普法活动形式,提高林草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林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
第三节强化科技创新体系
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业之间协作,建立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的科技创新机制,推进林草科技资源在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产业化三个层面上的有效配置和综合集成。
二、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
推动林草培育、湿地修复、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育种等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重点加强困难立地造林种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林草育种等技术研究。围绕林草生态建设和林草产业发展,在生态建设方面加强林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林木新品种引进,建立健全草原生物防治标准化体系,加大生物防治技术推广和应用,推动草原信息化建设;在产业建设方面,以特色林果业为重点,引进和贮备以葡萄、杏、桃为主的优质、丰产、抗逆新品种,积极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加强科技示范园、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林果技术示范和技术培训,为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起到示范推广和技术保障作用。
第四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结合林草重点工作,研究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推进科技人才梯队建设。制定奖励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对引进人才在项目安排、职称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尖端引进人才给予优惠待遇,鼓励在职人员进行深造。
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优化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健全林草基层机构。加强区、乡镇林草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林草资源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稳定生态护林员队伍,实现网格化管理。结合全民素质教育的开展,积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选择业务骨干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聘请专家教授到区乡讲学,对区乡林草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基层现有林草科技人员的业务综合能力。
三、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围绕新时代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实施干部人才战略,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探索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新模式。引导林草院校主动对接林草新职能新定位,服务行业人才需求,培养大规模高质量多层次优秀人才。持续发挥援疆干部人才作用。
第十五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林草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推动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区、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下经济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和多方会商机制,统筹协调林草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国土绿化过程中的土地整理、节水灌溉、电力、道路等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吐鲁番市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结合职能制订近期行动计划及中期、远期发展目标,深化细化具体任务、关键项目、重大工程等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确保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切实履行好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
第二节加大政策扶持
紧紧围绕林草高质量发展和重点工程项目需求,加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工作,建立健全林草发展重要支撑体系。加强项目资金投入,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资金、设立地方财政林草专项资金、推广社会资本融入模式等途径,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形成资金投入合力。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沙漠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享受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权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制度,促进盘活相关自然生态资源。严格执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科学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严禁区域内不符合林草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用水、用电等政策,加强水资源、电力调度管理,保障林草生态用水、用电需要。
第三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根据规划制定林草发展目标和工程项目安排,建立年度跟踪监督制度、中期评估制度和终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规划提出的林草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对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和生态环境状况、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对应制定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落实意见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年度,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四节鼓励社会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生态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科技馆等作为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模式,适当开放自然资源丰富的重大工程区域,让公众深切感受生态保护和修复成就,提高重大工程建设成效的社会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