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高昌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2-03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吐鲁番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昌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电话:0995-86603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高昌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和高昌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依托高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发布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等信息9条,及时作出回应,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件次,无需要修改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做好财政和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预决算信息34条,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17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区域疫情防控发布相关信息6条。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公开事业单位事业编、工勤人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气模实验室招聘等信息9加强招聘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及时宣传公开招聘经办流程和结果,让更多群众能够获得就业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集中式供水饮用水安全信息3,公开安全供电、用电、电力规划保障等信息5,环境保护、交通物流等信息20,义务教育解读学校招生、环境卫生整治信息3篇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向社会公众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切实扩大到了公众知晓和参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次通过邮箱答复处理1件,申请公开机构非我区部门,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2件;结转上一年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条例》《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印发《高昌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部门责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审查。严格遵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查”原则,认真履行查找公开信息、维护和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对拟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信息保密审查关,牢牢守住信息公开的底线红线,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全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62条,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382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站平台功能,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是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目前高昌区政府网站已按照自治区要求,将服务器迁至自治区集约化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网站政务服务板块数据已与新疆政务服务网对接,已实现通过高昌区政府门户网站一键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三是进一步完善“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展持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2022年高昌区政务公开要点分解方案任务,每季度对全部门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开展内容监测,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强化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对部门不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开展清理整合,督促部门落实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责任,强运维保障力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有效防范主动公开信息安全风险。二是加强问题核查整改自治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整改清单,组织部门对照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清单,结合2022高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评价指标,针对反馈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有力保障监督渠道畅通,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依托高昌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了各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以及“区长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举报平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1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002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1

行政强制

1757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有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区直各部门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公开过程中重文件发布轻政策解读等需进一步改进。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大,信息数量明显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务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不能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针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贯彻实施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机关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了解政务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一年来,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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