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吐鲁番市高昌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高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昌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中路102号,邮政编码:838000,联系电话:099585627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昌区税务局在吐鲁番市税务局和高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条例》,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和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税收收入、重点领域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纳税服务以及其他工作方面的内容,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质效。2019年度,高昌区税务局通过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LED电子屏、上级税务机关对外门户网站及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高昌区税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实际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和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报上级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策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机构职能等基础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办税服务厅设置LED电子屏、多媒体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公告栏、资料架等,免费提供各类税收宣传资料,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便利。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上级机关对外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进一步畅通涉税信息公开渠道,便于纳税人、缴费人知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3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4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41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2

4.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公开意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相对有限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有待提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020年,高昌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内部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干部特别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大新媒体的推广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外部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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