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高昌区委宣传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高昌区委宣传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爱你发公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高昌区委宣传部主动申请公开信息1条,为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高昌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座谈会。

(二)依申请公开

高昌区委宣传部2021年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如需公开政府信息,则通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确保信息来源准确,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通过“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审批、编发。

(四)平台建设

高昌区融媒体中心整合全区各类媒体资源,变“分散”为“集中”,对“火洲零距离”微信公众号、高昌区电视台等平台进行整合,并入驻抖音、微博、央视频、今日头条、西瓜视频等第三方平台。按照“新闻+政务+服务”的模式,与新疆报业集团签订新闻大数据服务合作协议,与自治区石榴云媒体技术平台积极对接,完成“高昌好地方”手机APP客户端上架。

(五)监督保障

区委宣传部积极利用火洲火洲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吐鲁番抖音号、新浪微博等媒体开展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融媒体中心依托自治区石榴云平台和大数据模块,通过调度中心指挥平台,统一汇总新闻资讯、统一安排采访编辑、统一实行“三审三校”,制定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全面,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区委宣传部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畅通信息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昌区委宣传部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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