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2021年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gcq.tlf.gov.cn/)公布。本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分为6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办公室,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中路705号,电话:0995-85232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各族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给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不断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权力运行过程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工作要求,依据 “三定方案”,及时对我单位的权力清单进行了在梳理,并上报高昌区人民政府统一公示。二是围绕项目招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对七泉湖沈宏历史遗留碱渣治理项目的项目内容、项目招标等各阶段情况依法依规向社区给予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提升环保守法责任意识。在环境执法中做到严格、规范、文明、依法,执法工作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同时,定期对处罚情况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凡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我局均按要求予以公开。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将严格区政府要求按照申请、登记、审查、答复等程序进行办理,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办公室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各类信息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高昌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审核后由区政府统一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分局各类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均在高昌区政府网站给予公示。

(五)监督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做到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拓展公开形式,结合“6·5”环境日、发放宣传手册、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我局的职能职责和办事规程、办事目录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务公开人员配置薄弱问题,局机关积极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具体事项,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公开相关内容,消除公众疑惑。
    二是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始终重视,以做好宣传互动为切入点,结合普法工作积极向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收集各族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积极回应各族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信息,及时、认真解答网上留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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