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函和吐鲁番市《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gcq.tlf.gov.cn/)公布。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吐鲁番市新能源示范区艾丁湖路,邮编:838000 ,电话:0995-85228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昌区水利局围绕贯彻落实《20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吐鲁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及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入手,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由主要领导一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工作机制,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落实。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信息管理工作。1、加强领导审核,注重公开信息质量。坚持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制,政府信息公开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2、落实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组织业务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平台功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严把审核关,对新媒体信息进行双向多级审核,明确审核、编辑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一年来,上报各类新闻稿件71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条,行政处罚信息2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对照市、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主动公开了本单位权责清单、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根据全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在高昌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对行政处罚事项、执法依据、主体单位、执法人员等进行全面公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许可行为,强化涉水许可、水土保持许可、取水许可等审批和监管,实现对涉水项目从审批、过程监管和验收等全面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实施《高昌区水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放在同等地位,纳入单位年底对各科室、单位的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标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区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质量、公开意识和能力、政策解读质量等有待提高。2021年,区水利局将紧扣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对照群众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围绕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本单位实际,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等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多请示、多学习、多对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范,进一步完善局内政务公开机制。

二是强化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

三是严管信息更新。针对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将主要任务由建设单位转至本单位相应科室,每个项目落实专人,负责施工有关信息每月进度报送。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单位对科室的年度考核。

四是规范信息办理。按照《自治区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修订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高信息办理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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